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网友热议:元旦假期之后连上8天班合理吗?

2013-01-06 10:44:00 来源: 滨海时报 
字号  

  新闻背景:

  元旦之前,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2013年的放假安排,其中2013年元旦之后连续8天上班,春节之后连续7天上班。对于这样的“补长假”的放假安排,很多上班族大呼不合理,放假安排更引起了网友热议。

  一些专业法律人士发现,这样的长假后连上的工作安排是有悖于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比照法律条文,元旦后连上8天的安排确实不符合法规。

  ◎市民热议:

  元旦假期刚刚结束,在开发区上班的张小姐就开始发愁,一想到要连续8天上班,每天工作8小时,她就对上班产生了恐惧。有上班族表示,这样放一个所谓的小长假,还不如正常上班再分散假期,至少不至于感到这么疲惫。对于员工的说法,用人单位却另有看法,“周末放假两天,上一天班,然后再放假,中间的那一天工作日,员工根本没有心情工作,光想着放假的事情,太影响工作效率了。”某公司人事经理说。

  ◎律师说法:

  天津涧联律师事务所杨晶律师表示:元旦或春节的放假安排并没有违反劳动法,是合理的。这只是一种倒休形式而不是剥夺休息。只是适当调整了休息日,并没有涉及侵害员工的权利。放假安排保证了员工的休息日总天数,因此这样的安排并不违法,因为除了每周的工作时间限定外,还有每月的工作时间限定。只要总的下来符合劳动法对于休息日的规定就符合法律规定。

  另外,某些企业不按照国家规定休息也不违法,因为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放假安排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效应。一些企业如果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假期调整,例如将元旦和周末假期分散休息的方式,这也并不违反国家规定。只要企业保证员工休息日的总和符合法定假期的时长,这就在合法范围内。时报记者马兰报道

[作者:刘虹利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