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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15岁情侣公开尝禁果被处分 学者忧道德沦丧

2012-12-19 10:05: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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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新北市一对年仅15岁的小情侣日前在同学起哄下竟在同学面前偷欢,不雅照在校园间疯传近十天。而校方浑然不知,直到一名家长惊见儿子手机内的不雅照,跑到学校追问,校方才赶紧对事件男女双方做出停学两周处置。学者昨(18日)认为事态严重,呼吁学校和家长正视,找出导正方法。

  涉事男女学生是新北市一所高职的高一学生,台湾“教育部训育委员会组”主任柯今蔚昨证实,该校于上周五向校安中心通报此案,依规定须在两个月内组成调查小组对学生做后续追踪及辅导;他坦承,历年“教育部”接获的通报案件中,在众目睽睽下从事性行为非常罕见。显示当事学生及围观同侪性观念均有严重偏差,校方所做的处置不能只有停学两周而已,还须定期做心理辅导及性别平等教育,该部门“性别平等委员会”也会对该校辅导成效查核。

  新北市一名学生家长向台湾媒体爆料,上周五早上,她拿起儿子“小豪”(化名、17岁)的手机,本欲打开相簿察看儿子平日交友状况,不料惊见学生在教室内的性爱照,经询问,儿子表示照片中的男女主角是同校学生,月初某日趁着下午校内集会时,因身兼学校干部不须参加集会,在另三名同学起哄下偷欢,照片在校园流传。

  这名学生家长说,她担心孩子受到影响,当天下午冲到学校向教官及班导师询问,没想到校方并不知道这件离谱事,仅答复:“我们会调查!”让她气得大骂:“学校什么都不知道,小孩在那边读书,真的很担心。”她说,据她了解,校方当天分别找了这对男女学生了解,并请两人停学两周。

  昨有媒体到该校询问,有学生说:“周一有常任董事在周会上提醒同学,不要有太亲密的动作,还表示对外张扬者会退学处分。”记者昨向校方求证,校方态度消极不愿说明。

  律师姚本仁表示,小情侣未满16岁,已触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嫌,最重可处7年徒刑,但属告诉乃论,须由双方家长提出告诉;而若双方是在情投意合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家长可提告,但法官也可依据“刑法”“两小无猜”条款,得以减轻其刑责。此外,两人发生性关系地点虽在教室,不过当时门窗紧闭、无他人进出,不构成“公然猥亵罪”。

  台湾高中生15%尝禁果

  根据台湾“卫生署”健康主管部门去年度最新调查“高中职生曾和别人发生性交行为之百分比”,发现有15%的学生曾发生性行为,而这起教室内当众做爱事件,再次印证部分青少年性观念偏差。

  有专家指出,现今青少年很容易接触到色情光盘,才会觉得在真实环境中做这种事也没什么;此事凸显目前性教育不足,包括性的规范、知识及法律等面向,都待加强,校方及家长应正视。

  学者忧道德观沦丧

  台湾静宜大学社会工作与儿童少年福利学系讲师魏春枝认为,本案男女双方将自己的性行为公开,“除了脱序,对个人未来形象更是大伤害。”当众发生性关系的学生自我能力控制不强,道德是非观也恐有问题,校方辅导教师应尽速了解,此外,“孩子脱序行径也与家庭教育相关,也应将双方父母找来商谈,共同找出导正方法。”

[作者:王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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