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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养老保险衔接互转设限太多 与民意有三大差距

2012-11-28 10:13:14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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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社部公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拟规定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三类养老保险在退休时可互相衔接转换,并明确了缴费年限的具体转换办法。(新华报业网)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社局了解到,《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已提前在全国先行一步,规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包括新农保、城居保)与职保的转移接续办法,并“基本与此次人社部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一致”。

适用对象:参保两种及以上人员

《办法》明确,养老保险衔接转换的办法适用于参加过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含新农保与城居保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下同)三种养老保险制度中两种及以上制度的人员。

对于具体的衔接时点,《办法》明确,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含待遇领取年龄)后,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含依据有关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而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

转换补偿:重复参保缴费将退还本人

《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无论是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还是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三类养老保险制度中,只有职保分为统筹和个人账户。《办法》对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转移的,没有规定转移职保统筹基金。

对此,人社部解释道,职保个人账户目前都是由个人缴费形成的(早期有少量的单位缴费划转),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个人缴费(有一定的政府补贴和集体经济组织资助),在资金性质上均属于个人所有,参保人员在不同制度之间衔接,不影响个人账户资金的属性。规定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包括政府补贴部分)予以转移,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此外,由于目前缺乏衔接转换,且参保信息系统尚未实现互通联网,目前我国重复参保现象较多。对于此类人群,《办法》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其重复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计算职保缴费年限,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含集体补助)金额退还本人。

[作者:吴应海(江苏)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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