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林买了房子委托装修公司装修,不料施工过程中竟发现各房间门套上有许多虫眼,经白蚁防治所证实为蠹虫。近日,闸北区法院一审判决装修公司赔偿老林3520元。
去年6月,老林买了一套二室二厅的房子。完成水电施工后,老林决定进行居室装饰装修,于是与新旺装潢公司签订合同,并支付了1万元装修款。施工过程中,老林发现装修公司制作的门窗套木材劣质;同时,老林还发现一大堆其他问题。7月下旬,当装修公司要求老林支付余款时,老林提出要知道主材料的报价及待改善这些问题后再付款,装修公司不予同意。就在这时,老林发现厨房、客厅、卧室门套顶部居然有许多虫眼,经白蚁防治所现场鉴定为蠹虫。经交涉未果,老林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按照合同双倍赔偿门窗套费、拆除部分墙面费、返工费等共计近1万元。
法院认为,经白蚁防治所查看,证实房屋有虫眼的门套所用木料有蠹虫,装修公司虽抗辩其余门、窗套所用材料并非同一批材料,但未提供相关证据,亦不愿意进行鉴定,故应由装修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根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计算,所有门、窗套的材料费、返工费及人工费总计3520元,装修公司应进行赔偿。审理中,老林自愿调整诉讼请求,不再要求装修公司双倍赔偿费用,法院亦予以支持。(王俊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