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多万辆电动车已成市民主要交通工具,但《畅通郑州白皮书》却只字未提
交通规划缘何一再“忽略”电动车
专家分析,以往对电动车定位不清、疏于管理,使得各种管理措施只能一再“流产”
近日由郑州发布的《畅通郑州白皮书(2012~2014)(征求意见稿)》,对关系到郑州百万人口出行的电动车只字不提,引发了广泛质疑。
“现在郑州市大街小巷都是电动车,这么大一个出行群体,有关部门竟然视而不见。”有市民表示,“交通规划对此不应回避,是疏是堵,得拿出个办法来。”
在郑州,由于路网基础建设与车辆增长不匹配,“行车难、打车难、停车难”愈演愈烈,而电动车购买方便、价格便宜,不仅获得了无车上班族的偏爱,连越来越多的有车族也改骑电动车了。
据保守估计,目前郑州市区的电动车数量在200万辆以上,已经成为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快递员、送餐员、送报人、社区医院的片医、治安巡逻队员等都在使用,甚至有人开着电动车在上下班高峰期招揽生意。
但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缺乏有效管理,目前郑州市数量庞大的电动车处境十分尴尬: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算非机动车,不登记,没保险,不仅占用着非机动车道,还经常与机动车“抢道”,全市近四分之一的交通事故都涉及电动车。
与之对应的是,郑州近年来花大力气制定缓解交通拥堵的措施,包括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然而关于电动车的政策却始终被“忽略”。
即便是最近公布的《畅通郑州白皮书(2012~2014)(征求意见稿)》中,出租车、公交车、地铁、小汽车、自行车、步行等各种出行方式都被提及,但电动车依然“缺席”。
对此,郑州市畅通办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主要是因为国家对电动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采取措施时无法可依。
按照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郑州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上路行驶。但由于“数量太大,管理成本太高”,一直无法实施。
此外,根据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时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但郑州警方对此回应称,目前郑州配套新国标的电动车管理办法尚未出台,警方将暂不执行新规定。
“主要还是以往对电动车定位不清、疏于管理,形成了法不责众的局面。”河南省发改委经济研究所主任袁伟分析,现在数量庞大的电动车既是市民出行必需品,又缺乏行之有效的替代方案,使得各种管理措施只能一再“流产”。袁伟建议,通过加装限速器、改良刹车装置,将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促使其逐步退出主流出行方式。(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王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