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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弹惊魂”——飞机不能承受之重,为何频出?

2012-09-10 16:56:37 来源: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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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进展】

    获刑一年半 悔恨伴终生

    广州越秀区法院于2010年6月审理此案,2011年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法院认为,李某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李某能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所以对他做出轻判。

    2012年9月8日,正好是李某出狱一周年时间。李某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去年出狱后,他选择回到河北老家重新生活,女儿和妻子也接纳了他,因网恋而散布恐怖信息,让他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段经历让他刻骨铭心,悔恨终生。

    【分析】

    航班“诈弹”为何频出?

    一是恶作剧 二是泄私愤

    近年来,以发信息、打电话等各种方式威胁航空安全的案件频频发生。

    广州市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广州大学法学教授王鹰博士分析认为,出现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是恶作剧心理,幼稚无知,不知法不懂法,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曾有人因不满航班延误,竟然报警谎称飞机上有炸弹,在深圳宝安机场上演了一出闹剧。

    其次是当事人对社会不满、心存怨念,情绪的长期压抑得不到发泄,以威胁他人安全的方式报复社会。8月30日,深航ZH9706航班“诈弹”事件中,打电话者熊毅自称,为阻止追债人乘飞机来深圳,才恶意拨打威胁电话。

    【变化】

    起初,玩诈弹多被拘留

    如今,将面临刑事起诉

    2009年11月19日19时许,南京禄口机场一航班遭遇“炸弹惊魂”,后经查证,所谓炸弹,原来是“诈弹”,这是一起假警,报警人系江苏盐城市导游左某,其报假警的目的颇为荒唐,就是为了拖延飞机起飞时间,好让自己的旅游团赶上航班。左某后来被南京禄口机场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给予十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当时,左某的行为仅仅看作单纯的“报假警”,“报假警”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最多拘留15天。但王鹰博士认为,打飞机上有炸弹的虚假电话威胁,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后果,此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近年来,民航、公安、司法机关对编造民航客机恐怖信息行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2010年8月10日,21岁的开封小伙石雨为阻止女友乘飞机去上海看世博,竟给新郑机场打电话,谎称飞机上有炸弹,导致8架飞机停飞,造成新郑机场损失共计20.2万元。石雨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被开封鼓楼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4月27日,四川广元18岁男子蒲某两次用网络电话拨打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热线,自称是恐怖分子,在国航航班上装了定时炸弹,要求向其银行账户汇入100万元人民币,否则将引爆炸弹。警方经过5小时的排查,确认飞机上并无异常。4月29日深夜,警方在四川广元将蒲某抓获。蒲某后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羊城晚报记者 王普 通讯员 廖俊斌 田继刚 赵璐璐)

[作者:黄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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