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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一律师伪造法院文书糊弄当事人 骗款24万被捕

2012-09-10 09:02:40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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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报警发现三份伪造法律文书

  2012年3月12日上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马星接待了一名来访者,来人说他叫刘韬(花名),与人合建了一栋住宅楼,通过律师已经办理了房屋确权手续,但至今房产证没办下来,他过来咨询一下,看还有哪些手续没办好。

  马星接过刘韬递交的民事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三份法律文书仔细阅读,翻阅中,他发现了猫腻。职业经验告诉他,这三份法律文书可能是伪造的:一是执行局没有出具该协助执行通知书;二是法律文书后边加盖的公章与实际不符;三是通过沟通,民庭没有接到、也没有审理过该案,更没有下发所谓的调解书、裁定书。

  在向主管及院领导汇报后,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遂向南阳市高新公安分局报了案。

  3月26日,高新公安分局经过审查后立案,经南阳市公安局鉴定,刘韬递交的三份法律文书系伪造。5月18日,高新公安分局对犯罪嫌疑人陈颢采取拘传措施,6月14日陈颢投案自首,同日被执行刑事拘留,7月17日经宛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真律师造假文书骗款24万元

  2010年,南阳市宛城区钓鱼台村民刘韬承建了百里奚村民位于麒麟路东段的住宅楼工程,工程结束后,刘韬为办理房产证,找到当时在南阳宛英律师事务所任律师的陈颢,陈颢对刘韬讲办理房产证需要人民法院的确权手续,后双方约定刘韬付给陈颢8万元,陈颢负责办理确权手续。随后,陈颢伙同他人(另案处理)伪造了确权手续,包括卧龙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一份、民事裁定书一份。拿到三份“法律文书”后,陈颢又与刘韬等人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商定陈颢受刘韬等人的委托办理房产证,收取费用26万元。期间,陈颢收受了刘韬预付的现金16万元,先后两次陈颢共收刘韬现金24万元。

  陈颢告诉刘韬,只要拿到确权手续,房产证百分百就能办下来,剩下的只是程序和时间问题,让刘韬耐心等待。看到陈律师很快就拿到了确权手续法律文书,刘涛对陈颢的办事能力深信不疑,何况自己已经花费了24万元的“律师费”,等等就等等吧。

  然而这一等就是一年多的时间,房产证还是杳无音信。直到2012年3月,实在等不了的刘韬,带着质问的心态,手拿盖着公章的“法律文书”到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催要结果,这才引出律师造假案。

  经查,陈颢大学毕业后,1990年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律资格师,2000年到南阳,先后在南阳宛英等律师事务所工作过,2011年到郑州市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工作。

[作者:王海锋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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