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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信息传递链条延长 中介和法人均参与其中

2012-09-05 11:26:00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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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9月3日通报了4起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案的查处情况。调查发现,内幕交易行为人已由知情人转向其配偶、朋友甚至朋友的朋友更远的关系人,内幕信息传递的链条更长,而且中介机构甚至法人单位也见利忘法参与其中,这些行为更为隐蔽,查处难度也更大。

  新日投资董事长向配偶透信

  2009年7月,时任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肖家守与宁夏恒力总经理高某某、宁夏恒力大股东宁夏电投董事长李某某会谈,表达了新日投资愿意参与宁夏恒力重组的意愿。2010年5月,新日投资参与宁夏恒力重组正式启动。2010年9月28日,宁夏恒力公告了拟向新日投资定向增发8000万股,增发完成后新日投资将成为第一大股东的事项。

  而早在2010年5月,肖家守就将此重组消息透露给其妻朱莉丽,朱莉丽随即向本人证券账户转入资金,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累计买入“宁夏恒力”股票36万余股,成交金额269万余元,实际获利13万余元。

  2010年8月初,新日投资自然人股东肖传健从其他渠道得知该重组信息,同样将此消息透露给其妻周晓丹。周立即筹集资金,动用本人及借用的证券账户,短时间内大量买入“宁夏恒力”股票89万余股,成交金额700万余元,并于内幕信息公开后短期内卖出,实际获利75万余元。

  证监会2011年6月根据上交所提供线索立案稽查,肖家守、肖传健的行为违反证券法规定,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对肖家守处以15万元罚款,没收朱莉丽违法所得13.47万元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肖传健处以3万元罚款,没收周晓丹违法所得75.31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

  彩虹精化董事安排同学炒股

  沈少玲为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彩虹精化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某某则为其丈夫,两人为彩虹精化实际控制人。

  2010年11月23日,彩虹精化与深圳绿世界生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绿世界)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书,约定共同出资成立深圳市彩虹绿世界生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绿世界),并口头约定深圳绿世界保证彩虹绿世界销售净利润不低于10%。2010年12月12日,深圳绿世界与嘉星国际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产品销售协议》,销售金额分别为14.4亿元和大于4.8亿元,可能给彩虹绿世界创造净利润1.3亿余元,给彩虹精化间接创造净利润7155万余元。

  2011年2月,彩虹精化董事长陈某某建议改由彩虹绿世界直接对外签订销售合同。经多次协商,深圳绿世界总经理苏某某表示同意。2011年2月27日,彩虹绿世界以销售方的名义直接与客户签订了总金额为2.7亿美元的一系列合同。2011年3月2日,彩虹精化发布了下属子公司彩虹绿世界签订重大意向性合同的公告。

  深圳绿世界签订大额订单将给彩虹精化带来大额利润的信息属于内幕信息。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沈少玲获悉内幕信息。

  但沈少玲没有从事内幕交易,而是安排同学黄某某借用5个证券账户为其买卖股票,这5个账户在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3月2日期间,买入“彩虹精化”股票289万余股,买入金额4722万余元;卖出52万余股,卖出金额990万余元。截至2011年9月2日,上述交易共亏损476万余元。这些交易行为异常且与内幕信息高度一致。

  根据深交所提供线索,2011年4月证监会对沈少玲涉嫌内幕交易案立案稽查,近日,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沈少玲依法处理5个借用账户内的“彩虹精化”股票,如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对沈少玲处以60万元罚款及10年市场禁入。

  中介机构各环节均有内幕交易

  2007年年初,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东方大集团决定,方大炭素通过定向增发进行融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股票发行部副经理张涛,与时任方大炭素董秘就此事项进行初步接洽,基本确定由银河证券担任方大炭素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之后,张涛与甘肃弘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东海等人,参加了此事项协调会。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评估部总经理崔永杰、甘肃弘信评估师魏亮、北京海地人房地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师高晓卉,则参与了方大炭素非公开发行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工作;方大集团财务总监、方大炭素董事黄成仁参与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工作。2007年8月20日,方大炭素停牌,公告称:“近期有重要事项待董事会研究决定后公布。”8月24日,方大炭素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

  这次定向增发事项,张涛、王东海、魏亮、崔永杰、高晓卉、黄成仁等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证监会发现,2007年4月2日,张涛利用其妻账户买入“方大炭素”股票8万股,动用资金48.5万元;4月23日、24日分别卖出3万股、5万股,上述交易共获利11.77万元。另外,在此期间,王东海、魏亮、崔永杰、高晓卉、黄成仁等分别用其个人账户买卖“方大炭素”股票,从事内幕交易。各个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几乎全违法炒股,证监会近日对上述6人作出行政处罚。

  内幕交易与其他违法行为交织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皇台)拖欠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资产)贷款本息4043.65万元。2010年12月9日,长城资产通过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将上述债权公开拍卖,瀚宇投资以1610万元竞拍成功。2011年1月28日,瀚宇投资实际控制人夏自强代表瀚宇投资与ST皇台签订协议,约定由ST皇台向瀚宇投资支付1674.18万元后免除余款2467.65万元。2011年1月29日,ST皇台发布公告,称及时清偿对瀚宇投资的债务,可豁免本息共计2467.65万元,并计入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营业外收入。

  瀚宇投资与ST皇台签订协议进行债务重组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2011年1月28日,夏自强指令瀚宇投资员工宋某使用瀚宇投资账户买入“ST皇台”4900股,金额59945元,实际盈利21591.43元。证监会近日对瀚宇投资处以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夏自强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另查实,瀚宇投资还利用其员工宋某、李某的名义开立账户炒股。证监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139.03万元,罚款144.03万元。对夏自强罚款6万元。

  记者 周芬棉

[作者:黄政平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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