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3日对外发布《关于清理并公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全面清理并公开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规范性文件。上交所已将本次清理后的信息披露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以及上交所网站上刊载。
信息披露监管规范性文件是上交所信息披露自律监管的标准,此前绝大多数均已对外公开,但尚有一小部分操作性、解释性的业务指南仅对上市公司公开。在此前监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上交所启动了本次监管标准清理和公开专项工作,对以往发布的信息披露监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其全部予以对外公开。
在本次清理中,上交所制定了3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南,修订了13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南,废止了5项信息披露监管业务规则和40项信息披露监管业务指南。清理并公开后有效的信息披露监管业务规则共计29项,业务指南共计49项。在清理的基础上,上交所将信息披露监管规范性文件分为信息披露监管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两大类。业务规则主要规定信息披露监管的基本要求和信息披露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具有相对稳定性,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董事选任、董秘管理、独董备案及培训等工作。业务指南主要就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的业务流程或者操作要求进一步予以明确或者解释。根据规范内容的不同,业务指南又具体细分为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专项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信息披露工作通知等三类。
该人士表示,目前,上交所正在抓紧制订更加规范和清晰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流程,力争在年内分步骤、有重点地实现信息披露监管过程和监管结果的公开,不断提升交易所自律监管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周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