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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启动公务用车改革 保留300余辆拍卖1400辆

2012-04-13 11:54:20 来源: 温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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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程货币化,远程市场化

  根据本次车改的“近程货币化”补贴标准,将对在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及市级功能区)从事公务活动的车改单位涉改人员,按职级实行限额货币补贴。补贴标准分为7档,其中最高平均获补贴2800元/月,最低平均获补贴400元/月。同时,涉改单位中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机构,相关人员的公务用车补贴将降低限额标准,按相同职级的1/3发放。

  对于车改单位工作人员在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及市级功能区)外从事公务活动的公务交通,按“远程市场化”相关规定提供保障。根据《意见》,县(处)级领导干部可向公务用车服务公司租车,并实行节约奖励政策,提倡和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其他人员自行解决远程公务交通工具的,经审核可按公共交通费用标准给予补贴。

  在经费安排上,《意见》规定,要专款专用,超支不补,节余留用。财政部门应按原渠道核定车改单位远程公务交通专项经费,行政机关不超过当年涉改人员公务用车补贴总额的15%、事业单位不超过当年涉改人员公务用车补贴总额的10%。

  此外,市交运集团将组建一家公务租车服务公司,为市级机关远程和应急公务提供租车服务。

  “富余”驾驶员妥善分流

  根据《意见》,对各车改单位正式在编驾驶员,本次市级机关车改将采取留车留用、提前退休、保留岗位、自谋职业等四种途径妥善分流。

  涉改车辆临时聘用驾驶员先由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公司择优聘用,其余人员按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给予经济补偿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涉改车辆将被公开拍卖

  车改单位原有公务用车经清理后该何去何从?根据《意见》,这些涉改车辆须由市车改办统一收缴,在办理国资核销手续后向社会公开拍卖,并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通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采购形式,确定车辆评估机构,对拟公开拍卖的公车统一集中评估,对符合拍卖条件的公车采取车、牌分离方式统一拍卖,车辆拍卖所得上缴市财政,牌照由公安车管部门统一收回。

[作者:  编辑:禹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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