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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城市落户政策放宽 户籍制度改革再进一步

2012-03-29 10:19:00 来源: 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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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现场

  重庆:打破城乡二元藩篱 推动农民有序融城

  近五年来,重庆市选择以农民工问题为突破口,通过户籍制度改革、推行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等措施,在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前提下,赋予转户农民真正的市民待遇,推动农民有序融城,以保障农民利益为重点的统筹城乡配套制度建设框架已基本形成。

  户籍改革:赋予农民城市身份 保有农村土地权益

  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通常需要退出土地才能获取市民身份、市民待遇。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附着权益的增加和农民将土地作为保障的需要,很多农民不愿意放弃农村土地,甚至出现激烈的“土地维权”。

  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从2010年8月开始,重庆启动以农民工为主体的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提出:农民转户进城,不以放弃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为前提,农民转户不与土地挂钩,不与农村待遇挂钩,打消农民进城顾虑,推动农民有序融入城镇。截至2012年初,重庆农民转户人数已超过320万人。

  记者采访发现,在一些地区进行户籍制度改革中,存在“就户籍改户籍”的问题。农民进城后,并未被纳入城镇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体系中,虽然户籍发生了改变,但仍是农民待遇。在户籍改革中,重庆市除了规定农民转户可不放弃农村土地权益外,同时明确规定,农民转户进城后,就业、养老、住房、教育、医疗等五大城市保障一步到位,让“新市民”真正融城。

  重庆市发改委副主任徐强说,重庆在户籍制度改革中配套设计了土地、社保、教育、卫生等十方面政策,包括转户农民与市民可共享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房体系,完善公平的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和子女入学体系、促进就业的机制等。

  以养老保险为例,进城落户农民可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与市民同等待遇;还制定了城乡养老、医疗保险制度衔接转接办法,进城落户农民办理城市社保时,原农村的保险可以顺畅转移、有效连接;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可以被纳入城镇低保范围。

  “三权”抵押融资:变农民财产为资产

  当城市居民早已习惯将拥有所有权的房屋进行抵押贷款之时,不少农民仍苦于拿不出有效的抵押物而无法获得贷款投入生产。重庆市目前正在探索改变这种局面,从而让农村也真正进入到“抵押贷款时代”。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在农村土地的处置上,重庆也创新性地提出无论农民转户进城与否,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的基础上,其在农村的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三权”皆可进行抵押融资,使农村土地从财产变为资产,真正盘活农村资产,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重庆市农委主任夏祖相说,重庆提出,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是财产权,并分离量化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财产占比。在农村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三权”进一步确权到户基础上,明确农村土地增值收益。

  目前,重庆6000多万亩林地和3400多万亩承包地已基本确权完毕,全市农村宅基地也将在年内基本完成确权发证工作。在土地完成确权的基础上,重庆已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村居民房屋及林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农民的承包地、林地、宅基地都可以进行抵押融资,让土地财产真正转变为农民资产,用于发展农业生产。

  在“三权”抵押贷款资金支持下,重庆市万州区一大批农业产业企业、专业大户、返乡农民工、微型企业主纷纷扩大了生产规模。截至去年底,万州累计发放”三权”抵押贷款2412笔,累计发放金额11亿多元,受益农户达1.5万户。

  为了防止贷款风险,消除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重庆还采取了两大措施:一是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三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可能产生的贷款呆坏账,由银行、政府、农户各承担三分之一。二是由重庆市国资委筹集30亿元,组建了兴农融资担保公司,各区县成立子公司,形成”伞形”担保体系,以减少金融风险。

  根据规划,到2015年重庆”三权”抵押融资将达到1000亿元以上,让”死资产”变成“活资源”,成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不竭之泉,同时解放农村生产力,使之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农民变身股东 进城没有顾虑

  当前,许多城郊农村迅速融入城市,不少农民往往以房屋租赁、开商铺、在企业打工为业,但他们依然拒绝从身份上变成市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担心变成市民后失去集体资产收益权。重庆市沙坪坝、九龙坡、大渡口等不少区县开始进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改革,把农民变成了集体资产的股东,建立了较稳定的分红机制,打消了村民的顾虑,迈过了“农民变市民”的这一道坎。

  在采访中,重庆一些农民告诉记者,以前村集体经济就是“干部经济”,管理上是村干部说了算,资产的分配处置本来就不透明,农民也没得到好处。现在农民大规模进了城,户籍发生改变,原来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很可能被一些干部瓜分,如果不及时处置,农民会受损失。

  为呼应农民对村集体企业改革的诉求,重庆主城区一些近郊村社相继对村集体资产进行量化,将集体资产股权化,使农民变成股东,初步解决了城市化进城中集体资产归属、管理和收益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全面清理村集体资产,列出详细资产清单,摸清资产状况,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认定;对村集体资产进行股份化,确定股权份额,做到股权到人;对集体资产收益分配采取预算制,实现收益到人;对集体资产实行公司化运作,村民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进行监督,以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等步骤,实现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农民变成了集体资产股东,转户进城后仍然享受分红收益。

  重庆九龙坡区西山村村民罗熙告诉记者:“集体资产股份化后,我家每口人都拿到了《集体资产股权证》,有股就能分红,多股就能多分,这就吃上了‘定心丸’。如果我们一家人进了城,改了户籍,股东的身份还是变不了,仍然可以稳定获得村集体经济收益。”(半月谈网/记者 李松)

[作者:李建宗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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