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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八连涨 月人均达1662元

2012-03-29 10:08:00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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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赵建明报道 作为全省重点民生工程之一,今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如何调整,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民生热点。3月28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就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2005年至2011年,我省已连续7次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累计增加713元。今年,全国安排人均调整水平为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0%,确定为月人均150元左右。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00元,增长幅度达到13.7%。经过本次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将达到1662元,是历年来调整幅度最大、且人均增加额最高的一次。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普遍调整主要是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等因素挂钩;适当倾斜主要是对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企业中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倾斜政策不变,继续按照调整后其待遇标准不低于本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原则进行落实。

  具体调整办法是先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再按不同时期退休人员退休时间段统一确定固定增加额。一是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体现了鼓励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同期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增加的养老金就多。二是再按不同时期退休人员退休时间段确定固定增加额,体现了社会公平和待遇平衡原则,使不同时期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保持合理差距,也有利于落实向高龄退休人员等适当倾斜的政策。三是对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科技人员进一步加大倾斜力度,体现了尊重知识和人才,落实国家重点倾斜群体的政策。四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照顾,体现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五是对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照顾,体现对生活在这些地区退休人员的关心和照顾。

  该负责人介绍,省委、省政府把此次调整养老金工作列为2012年全省重点民生工程之一,参加全国两会回来后第一件事就是研究给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并在我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尚有较大压力的情况下,决定以月人均200元的额度进行调整。决策力之大,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全省451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提高生活水平的关心。

  据了解,此次调整工作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4月份将把当月和前3个月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补发到位。省人社厅要求各市、各地区要尽早进行部署和安排,严格执行政策,积极筹措调待所需资金,确保调待及时发放到位。

[作者:巫峰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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