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起因:婚外情引发民事诉讼
调查发现:所谓婚外情,实为谋划好的谋财骗局
“今天,我已向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书,控告李某侵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任女士家住北京,在她看来,李某是破坏自己婚姻的“小三”。
“正室”为何控告“小三”侵犯夫妻共同财产?任女士对记者说:“因为这个案子不是一方感情出轨的婚外情,而是李某和其前夫有策划的以色谋财,我的目的是让第三者返还不当消费的钱。”
一场“别有用心”的色诱
李某和张某在淄博有车有房,但仍不满足,仍要“为生活所计”合谋以色骗财
“李某为生活所计,从今以后与其他男人发生任何关系我都不干预,保证支持配合”、“李某为了我们家庭的生计牺牲自己的声誉,我再次郑重承诺永远对她不离不弃,我一定配合好”。
以上这些摘录自任女士起诉书中的话语,是李某前夫张某发给李某的短信。
任女士告诉记者,45岁的李某和47岁的张某在淄博有车有房,但仍不满足,仍要“为生活所计”合谋以色骗财。
“为了谋财,李某在张某的指挥下先是‘钓’了淄博一个公司的老板田某,在没有得到预想的金额后,李某就发短信对田某进行‘威胁’,表示如果不能按照起初的约定,将30万元打入其账户,就将李某和田某的‘丑事’公之于众。这些短信是后期李某以‘杀鸡给猴看’的目的转发给我丈夫的。”任女士说。
据任女士介绍,2011年5月,田某为了“拖延”李某,将自己的朋友,也就是任女士的丈夫老王介绍给了李某。任女士的噩梦从此开始。
在任女士出示的短信证据中,记者看到,在认识老王后,李某向张某发短信称:“这次我一定要成功,如果田不行我就去找老王。我一定要让家人和朋友刮目相看”。
“和对老田一样先说借钱,他一口回绝就没戏。否则他会绕你,不过他城府深,他也怕你回绝没面子,不肯表现出来……”张某在短信中回复称。
在任女士看来,通过这一系列短信,张某当起了李某色诱老王的“场外指导”。
“李某用写情书、发短信、写语言极其下流污秽不堪入目的《保证书》等手段引诱我丈夫上钩。李某与我丈夫去海南、越南、广西旅游,用种种手段以色谋财。”任女士说。
起诉追讨旅游经费
尽管诉讼标的只有几千元,尽管这远远不是李某从我丈夫身上牟取的全部钱财,但我一定要通过诉讼让以色谋财的第三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任女士介绍,2011年八九月间,她已察觉到丈夫的些许异常。“那段时间,李某和我丈夫到处旅游,我因没有什么证据,只能暂时忍气吞声”。
但是,2012年3月打到任女士儿子手机上的一个电话,让任女士忍无可忍。
“李某因为没有要到预想中的200万元,就偷偷从我丈夫手机上找到了我儿子电话,然后打电话对我儿子进行威胁,我不能把儿子也卷进来啊。”任女士说。
尽管任女士很气愤,但开始也是束手无策。“无论是闹是骂还是打,我肯定不是李某的对手。但又实在不能忍气吞声吃哑巴亏,更不能任凭社会风气被李某这样的人肆意败坏下去”。
左思右想之后,任女士开始收集李某的资料。在这一过程中,任女士发现了李某与丈夫一起去海南等地旅游的部分飞机票和船票。
“飞机票虽然署名是李某,但我查明是我丈夫通过网络购买的,机票是邮寄到我家的,票款是用我家的银行卡支付的。”任女士向记者表示,“付款的银行卡属于我们夫妻财产共有。李某在损害合法家庭关系情况下、在我决不可能允许的情况下花了我与丈夫共有的钱,显然侵犯了我的财产权。”
斟酌之后,任女士决定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判令李某返还与任女士丈夫一起旅游的机票款、船票款。
在任女士提交的起诉书中,记者注意到,任女士要求李某返还侵犯的其夫妻共同财产金额为2720元。
“尽管诉讼标的只有几千元,尽管这远远不是李某从我丈夫身上牟取的全部钱财,但我一定要通过诉讼让以色谋财的第三者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人可以不讲道德却不能对抗法律,我要用法律来遏制以色骗财的不道德行为。”任女士说。
“我现在掌握李某和我丈夫一起旅游的机票和船票、银行对账单,李某在海南等地与我丈夫的亲密合影,李某给我丈夫写的情书、保证书和李某的手机短信等证据。这些证据足以证明本案的事实。”任女士说。
“如果被告提出旅游花费是你丈夫对李某的赠与行为呢?”记者问。
任女士表示:“对这个问题我在起诉前咨询过律师,第一,这种‘赠与’具有色情交易的性质,不应该具有合法性。第二、我丈夫给李某花的钱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我丈夫无权将属于我的财产部分‘赠与’小三,所以至少李某要退还属于我的那一半。”(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记者 赵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