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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企注册1年未成功落户注册难成广东转型瓶颈

2012-03-28 09:40:00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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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过后,周琦回到原点。她捧着一大堆公司注册资料在外经贸局、工商局等多个部门之间游走,结果让她非常困惑和苦恼,“花了差不多一年时间,企业的注册为什么都没能办下来?”

  去年3月,拥有多门外语技能和法学硕士学位的周琦被外企茗莎公司“相中”,出任这家公司在中国广东区域的企业代表。她欣然接受了第一个任务——为茗莎公司在东莞市落地办理注册,申请营业牌照。

  “磨材料、磨嘴皮、磨脚皮,入门难、沟通难、审批难。”无比纠结的周琦总结自己一年中的遭遇,向记者诉说注册企业的“三磨三难”。

  ◎申请材料每一次修改,周琦就得把一箱子文件最新修改版本寄到国外,重新签字,前后耗掉了近5个月时间。

  ◎茗莎公司的负责人因此质疑,一年时间都无法完成公司注册,政府部门审核已经超出了企业在国内其他地方设立外资公司的经验,是不是该地区投资已经饱和,不再欢迎投资者?

  磨材料、磨嘴皮、磨脚皮

  修改完名称资料,终于迈出了第一步:成功拿到了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前后耗时一个多月

  欣然领命的周琦,按照广东省和东莞市外经贸和工商部门网站上公布的申请流程,开始准备企业注册材料。

  周琦所在的企业在东莞市注册之前,早已在中国内地其他省份开设有多个分支机构,并拥有中国商号“茗莎”。为方便企业投资管理,周琦以“茗莎(东莞市)有限公司”在当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请,顺利通过了网上预审。

  在周琦看来,这是个好兆头。但让她始料不及的是,注册难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周琦前往茗莎注册所在地的东莞某区工商部门时发现,如果要想以“茗莎(东莞市)有限公司”注册,工商部门要求茗莎公司出具在已设立的其他子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公证书,并且递交国内子公司的年检证明。否则,只能以“东莞市茗莎有限公司”进行注册。

  在此期间,周琦多次拨打该区工商部门公布的咨询电话,电话不是一直忙音就是无人接听。无奈之下,只得从广州驱车一个多小时,赶往该区工商部门工作窗口咨询。

  周琦向茗莎公司总部求助,考虑到公证书和年检证明的材料准备耗时过长,最终只得放弃原拟名称,最终以“东莞市茗莎有限公司”的名称重新申报。

  周琦告诉记者,注册资料的每一次修改,除了进行全套文件的修改订正外,还需要企业董事会对修改文件重新签字。申请资料修正版本来需要投资方5名董事重新签字,由于5名董事分处美国、加拿大、法国、西班牙、香港,同时签字又须在同一页上,企业代表只有把资料先寄到香港签字,再转寄法国、美国、加拿大……“这些老板都很忙,这样寄完一圈,至少需要等一个多月时间”。

  修改完名称资料,周琦再次前往工商部门办理,终于迈出了第一步:成功拿到了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前后耗时共计一个多月。

  当周琦还在庆幸迈出第一步时,“麻烦”接踵而来。

  去年“五一”小长假刚过,周琦揣着工商部门开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和依照主管的区经促局在网上公布的信息所准备的审批材料,前往该区经促局办理审批手续。

  这一次,该区经促局认为材料不符合要求因而拒收,要求茗莎公司补交所租场地物业的合法用途证明,具体包括租赁办公室所在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证明文件、管辖派出所证明和所在辖区消防证明材料。

  周琦经过了解,光是消防报建开具证明就至少需要两个月时间。她和区经促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大量沟通,甚至赖在办公室苦苦哀求,均不见效。

  “车到山前必有路”,四处碰壁的周琦只得以此自慰。通过层层关系,她终于托人在东莞市外经贸局找到一个熟人。“你只要提供所租物业的产权证明,就可以证明所租物业为合法用途。”

  经过这层关系打了招呼,周琦如同拿到了“放行条”,该区经促局最终同意接受注册材料申请。

  入门难、沟通难、审批难

  因为对“经营范围”存在争议,区经促局的经办人和审批科长先后3次对“经营范围”提出不同要求

  两周后,周琦终于等到了区经促局的电话通知,要求其就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周琦询问是否可以在电话里就修改进行沟通,“要修改的地方很多,在电话里讲不清”。

  周琦只得再次前往该区经促局,经办人指出,企业“经营范围”表述存在问题,同时额外要求企业领取经促局固定格式的“董事监事登记表”一份。

  正因为“经营范围”存在争议,该企业申请资料停留在区经促局反复改动。该区经促局的经办人和审批科长先后3次对“经营范围”提出不同要求。每一次修改,周琦就得把一箱子文件最新修改版本寄往国外,重新签字,前后耗掉了近5个月时间。

  最后,茗莎公司的“经营范围”从最初“家用电子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的批发,上述产品的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和进出口,以及其它相关配套服务、咨询服务等”改为:“从事家用电子产品及其他相关配套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和进出口业务,其他相关配套服务等”。“咨询服务”被要求去掉。

  “经营范围”是企业历经反复修改最多的地方。“不同的经办人,即便在同一级审批部门当中,对字句的斟酌使用亦会发生较大变化”,周琦举例说,“有的人修改时觉得外资企业在注册阶段对经营范围还定得不够详细,只要范围合法,可以给个‘等’字,比如‘出口服务等’,方便企业实际操作;但有的经办人一看‘等’就说这肯定不行,必须一项项列明。”

[作者:何敏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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