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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公考弊案真相:11.7万元断送10多人前途(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3-21 10:20:43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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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天接受公诉人的讯问过程中,韩玉梅提到自己的职称是“副主任护师”。而根据公务员考录体检的相关规定,只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检验医师,才有资格签署体检结论。

  “作为有‘副主任护师’职称的韩玉梅,无权在体检结论上签署意见。”公诉人说。

  更何况,韩玉梅的“代笔”经历了由“合格”到“不合格”的过程。

  今天的法庭调查查明,被告人韩玉梅先是在宋江明的体检报告上签署了“合格”的结论,在被告人赵波的坚持下,又在“合格”之前补写了一个“不”字。

  “从体检报告上的笔迹来看,祁露霞的签字和‘不合格’三字的笔迹明显不同。”公诉人说,“并且,‘不合格’三字之间有较明显的间距。”

  另一个值得留意的细节是,在和平医院一方进行“补签”的同时,长治市人社局在媒体曝光宋江明“被贫血”事件后,也做了一次“补签”。

  被告人吉新瑞供述称,去年11月10日,媒体报道宋江明“被贫血”事件后,他和长治市人社局公务员科科员董军重新打印了一份《公务员体检责任书》,找到当时长治市人社局和和平医院的相关负责人签字。

  合议庭在庭审中查明,与去年8月10日(即体检前一天——记者注)签署的《公务员体检责任书》相比,补签的《公务员体检责任书》修改了其中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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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参与“补签”的韩玉梅回忆,她记得吉新瑞和董军找她来“补签”的原因是,长治市人社局没有做到那一条的规定,所以做了修改,以规避责任。

  此前,长治市人社局与和平医院的有关负责人在和记者交流的过程中,都对长治市公务员考录体检弊案中“11.7万元断送10多人前途”的情况感到吃惊。

【 作者:  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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