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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公考弊案真相:11.7万元断送10多人前途(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3-21 10:20:43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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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三条规定:“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而宋江明在上述两次体检的血常规检测中,血红蛋白的测定值分别为“70g/L”和“88g/L”。

  起诉书载明,因案发前担任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长治市人社局”)副局长、2011年长治市行政机关招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被告人赵波“坚持宋江明血红蛋白不达90g/L属不合格”,被告人韩玉梅将体检结论改为“不合格”。

  庭审中,韩玉梅供述称,宋江明复查时的血常规化验的各项结果均“合格”,但她和被告人杨文芳随后商量,人为改动了其中的一些数值,其中,就包括将原本为“150多”的血红蛋白测定值改为了“88”。

  被告人赵波、吉新瑞和韩玉梅均供述称,2011年8月17日下午,赵波在看到宋江明复查的血红蛋白测定值低于“90g/L”后表示,根据这一结果,宋江明的体检复查结论应该是“不合格”,“就算是89.9,也是不合格”。

  在当时宋江明体检及复查的各项结果中,只有这血红蛋白测定值一项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

  公诉人在举证中提出,根据我国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中对体检工作程序的规定,“单项淘汰必须经过主检医生审定并签字”,被告人赵波作为非专业人员,无权作出“单项淘汰”的决定。

  此外,公诉人还指出,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以血红蛋白男性低于90g/L作出“不合格”结论有一个前提,即考生须被确诊为“单纯性缺铁性贫血”。但当时宋江明的体检及复查结果,体检机构并未作出宋江明患有“单纯性缺铁性贫血”的诊断结论。

【 作者:  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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