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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一学校17岁少年教室内接吻被开除 家长指太草率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3-16 10:06:40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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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摘要】

    张黎明出生于1994年12月,去年11月份被学校开除时,还不满17周岁。学校开除的理由是:“张黎明在教室里公然和女同学接吻,被教室内的摄像头拍下,严重违反了校纪校规。”去年11月21日,张黎明的家长接到了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的通知。

  家长:处分太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
  
  校方:处分不会更改,之前也有学生因此被开除
  
  去年11月21日,在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机械工程系就读的张黎明(化名)被学校勒令退学。原因是张黎明在教室内与女同学接吻,被摄像头记录了下来。张黎明的家长认为校方的处分过重,和学校进行过多次沟通。但是校方称,在教室内公然接吻,给同学们带来极坏的影响,这是严重违反校规的,属于可以予以勒令退学的情况。记者近日调查了解到,在张黎明之前,这所学校已有一对情侣因为接吻被学校开除。校方称:“学校的处理是有依据的,已经作出的处分不会更改。”
  
  家长:如此处分太草率
  
  张黎明出生于1994年12月,去年11月份被学校开除时,还不满17周岁。学校开除的理由是:“张黎明在教室里公然和女同学接吻,被教室内的摄像头拍下,严重违反了校纪校规。”去年11月21日,张黎明的家长接到了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的通知。
  
  张黎明的爷爷说,孩子虽然存在违反校规的情况,但学校的处理也是十分草率的。“事后不批评教育,而是在发现有违规行为的第二天就迅速作出开除的处分决定,如此做法,我们实在无法接受。”据了解,接到学校的开除决定后,张黎明的家长多次赶赴学校,与校方进行交涉。“这样的处罚太重了,而且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也不能说开除就开除啊!我们希望学校能够撤销处分,早日让孩子回到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张黎明的一位亲属为此和学校进行多次沟通,但没有结果。

【 作者:邢志刚  编辑: 禹亚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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