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到位,为何只做不说
据记者调查证实,某媒体刊发的时评文章,引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房山区工商管理局的高度关注和快速反应。
1月13日下午,北京市房山区工商管理局对碧生源的刊播广告进行现场指导。“没有发现违规广告,刊播的内容与批文相符。”该局商标广告管理科科长赵劲松说。
1月21日,距离春节仅剩两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要约“碧生源”企业负责人访谈,就其产品质量和广告违规等情况做了深入调查。
2月2日,由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碧生源”专家论证会,邀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广告协会和北京市广告协会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两名专家,就广告进行论证。专家认为,尚未发现广告语有明显不妥之处。
2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上海、浙江和辽宁等地的十几名专家,就“碧生源”的生产过程和记录进行了一次“飞行检查”。记者查阅了本次的北京市药品行政监督检查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显示:检查组对该单位原料库、生产车间、检验室、留样间和成品库进行检查,随即抽检批号为04120204的碧生源减肥茶,批号为01120103的碧生源常润茶。
仅仅在一个月内,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采取密集的现场指导、要约访谈、开论证会和飞行检查等积极作为的方式。
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徐华峰认为,“从企业的角度看,这种方式非常有效。因为通过审核和检查,证明产品质量是合格的,刊播的广告是合法的,相当于给企业吃了颗“定心丸”,使其在应对这场风波中有了底气。”
既然监管工作如此到位,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为何只做不说呢?3月12日,记者将采访函发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处,就上述问题拟采访该局相关部门负责人。3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回复记者:在对碧生源减肥茶和常润茶的监督检查和抽验中,未发现非法添加行为,但存在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问题,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进行整改。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进行保健食品广告立法调研,研究制定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对保健食品广告将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
赵一弘说:“既然没有问题,我们应该找谁去说理,造成的损失谁来补偿?”
北京市怡丰律师事务所律师白宇给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企业会毫不犹豫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把相关媒体送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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