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存在饮用不当
该公司董事长助理王亚楷介绍说:“报道中还提到,屡屡爆出的‘不良反应’。这确有其事,但是算到我们头上,的确有些冤。有些消费者在饮用“常润茶”或“减肥茶”后,出现腹泻、肚绞疼现象。我们曾经对此进行调查发现,出现此类情况可能与消费者饮用不当有关,一是习惯放凉了再喝,二是反复冲泡。”
碧生源常润茶、减肥茶在上市前,曾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中医院做过120余例的样本临床试验。参与临床试验工作的该院主任医师张耀圣教授指出,碧生源常润茶和减肥茶最好是饭后趁热喝;而反复冲泡,一方面摄取了过多的番泻叶成分,另一方面其他配伍的药量在减少,药效失去平衡,人可能就会出现腹泻、肚绞疼;每天饮用不超过2.5克,一袋一杯效果较好。
为了验证上述说法,记者进行了亲身体验。2月29日,记者在早饭和午饭后各服用一袋,都是冲泡一次后便丢弃,结果午夜腹泻三次,并伴随轻微腹绞疼;3月1日,记者只在午饭后服用了一袋,这次没有出现腹泻和肚绞疼的现象;3月2日,记者在9时许冲泡了一袋常润茶,反复冲泡,一直饮用至16时;21时许,开始出现轻微肚绞痛,腹泻两次,次日上午症状消失。体验结果证明,不良反应与饮用不当确有关联。
赵一弘介绍,该公司通过系统分析数年的消费者资料后发现,应该就饮用方式增加温馨提示:1、饭后喝;2、趁热喝;3、一杯喝完即可,无须反复冲泡。如服用方法不恰当,可能引起轻微腹痛、腹泻。
记者从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调查得知,碧生源公司曾与该处联系,咨询增加说明书温馨提示申请程序的有关事宜。
广告违规,纯属“旧段子”
王亚楷认为,媒体报道中提到的“23次的广告违规”,是2009年10月以前的事,纯属“旧段子”。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查询,在碧生源控股有限公司上市后的2年,无广告违规行为发生。对此,该公司也从不遮遮掩掩,其23次违规的内容以及被处罚的情况,均在公司的售股章程中有详细的公开披露。
“提起广告违规,没人去了解违规的原因;而多达23次违规,在公众眼中碧生源就是个‘坏孩子’,早就应该被‘拿下’”。赵一弘叹了一口气后说,碧生源和众多企业的发展路径相似,成长的烦恼伴随着公司发展的全过程。初期,在开拓公司业务的发展方面,存在着方法简单、不科学,甚至粗放的问题,违规广告的出现便是这一背景下的产物。2007年,因广告中有误导成分、不实夸大产品功效等“忽悠”原因,被北京市工商局处罚2次;北京、广东等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开警告4次。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各地经销商私自宣传,公司被辽宁、上海等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开警告3次;媒体在刊播广告期间,没有及时更换新的广告版本而过了时效,被广东、湖南等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开警告9次;更令人惋惜的是,广告语与批文不符,仅多了一个“了”字,被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开警告5次。
赵一弘说:“从2008年起,我们注意到,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广告的监管力度渐趋严格,违规成本越来越高,依法经营走正道,才是企业持续发展的‘保护伞’。公司开始积极地申报广告批文。”
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处长邢泉介绍:“现行的保健品广告审批制度实行成品制,即刊播的广告必须与批文相符,就是改动个标点符号也要重新审批,否则将视为广告违规,对该企业进行公开警告。最近两年,在北京市的保健品企业中,碧生源公司申报的广告批文较多。”
记者在该处查阅了广告批文显示,碧生源公司在2010年获批广告批文172个;2011年获批广告批文10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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