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3次调解一个案件,对仅有的一次判决很后悔
提起调解秘诀,魏钰玺说:“关键在于把‘理儿’说透。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五次,五次不行就十次……”魏曾经一个案件调解了13次。2010年9月,她办理一起鲁山县张官营镇村民张某告原工作单位劳动争议案。每次张某来法院临走时,她都要问一句:“张叔,零钱够不够,有没有路费……”“案件很容易就判了,可是如果让张叔和原工作单位闹僵了,以后再碰到需要和单位协商的事儿,作难的还是张叔。”虽然张某性格倔强不听劝,但是考虑到这些,她坚持“为张叔好”。
3次、5次、10次、12次……直到腊月二十六,别人都在忙着准备过年,魏钰玺还没忘记该案调解工作。那天,张某一家正在厨房做年饭,魏钰玺提着米、面、火腿肠站在了老张家厨房门口,鼻头和脸冻得通红。接过魏钰玺手中的物品,张某碰到了一双冰凉的手。张某看着眼前的魏钰玺感动地说:“闺女,叔同意调解。赶快收拾收拾回家过年吧。”
走出老张家,魏钰玺马上拨通了被告的电话:“人家张叔通情达理得很,考虑到咱单位最近确实困难,降低了要求。张叔也不容易,以后再有啥事,该惦着张叔的也别忘了……”
今年50多岁的老法官禹乔岳是魏钰玺的老前辈,曾经因为一个案子“放话”:“谁要是能把这个案子调解了那就‘能’了!”没想到在魏钰玺的尝试下,那个被老禹看来是“烫手山芋”的案子顺利调解成功了。“你听听她是咋给当事人打电话哩,不服不中,耐心、细心,不厌其烦。有时候在一旁听得我们都火了,她还一点儿都不恼,非常能沉得住气。”
但让魏钰玺遗憾的是那一次仅有的判决,那是近年来她写过的唯一一个判决书,是一个子告父的房屋买卖案件。起初双方已经达成调解意向了,因为第三方,当事人双方最终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书。判是判了,可是这对父子的矛盾最终也没解开。这起案子也成了魏钰玺一直耿耿于怀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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