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强俊 画
【新闻摘要】
最近,大理巍山的陈先生收到一封特快专递,里面是一张《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处理通知书》是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邮寄的。他仔细看了一下《处理通知书》记载的内容:“编号为‘楚公高交监通第532302000014738号’,你所有的车辆号云LF……,车辆为小型越野车,于1900年1月0日0时0分,在杭瑞高速K2444+350M楚雄方向,实施了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该路段限速80km/h,实际行驶时速92km/h,超速比例15%,超速时填写)违法行为(代码7301),被设备编号LD23021016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该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第一款规定”,根据《道路安全法》规定,拟对你处以100元罚款……”
交警:违法司机交回罚单便了事 车主:不接受交警的处理方案
收到交警寄来的罚单没啥稀奇的,但超速时间是1900年,够稀奇吧!大理的陈先生近日就遭遇了这样一张雷人罚单。
最近,开车的陈先生遇到一件怪事:他收到楚雄彝族自治州交警支队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一张违法罚单,罚单上违法日期为1900年1月0日0时0分,也就是说他在112年前开车在楚大高速公路上超速违法,这张罚单真是雷人啊!112年前,楚大高速路还没建呢!112年前超速违法罚单为何能穿越到今天呢?昨天,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的张警官说:“我们把违章记录交给当地邮局打印,是邮局打印机出错导致的。现在,只要车主把罚单交回来,就可以了事。”然而,陈先生并不同意交警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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