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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过期食品期限怎么算?业内质疑无可操作细则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21 14:52:00   来源:羊城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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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有超市已开始设专区,但缺乏可操作的细则

  最近,在北京超市被媒体高度关注的临过期食品应该设立专区的问题开始在广州产生效果。记者20日获悉,广州的部分超市也开始设立此类食品的销售专区。但有业内人士质疑,由于没有严格的监管作为动力,这些专区会否变成商家做秀?

  据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可是什么叫做临过期?有超市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全国只有北京地区出台了具体规定。如:食品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等。

  但广州却没有明文规定。“目前各大超市按照自己的理解在操作。”由于政策上的漏洞,导致临过期食品在做出醒目提示方面的可操作性减弱。

  据悉,在北京已经有20多家大型连锁超市开始设立临过期食品销售专区。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华润万家正在全广州市的门店陆续设立此专区,家乐福也表示,他们会在广州地区的门店设立专区,具体方案正在研究中,很快会实施。不过,大部分超市及便利店依然采用将临近保质期与正常日期食品搭售的方式销售。

  “没有什么动力啊,”有超市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超市对于过期食品会退回供应商,超市并不承担这部分损失。如果作为促销搭售或者正常销售临过期食品,超市还可以赚钱。而要建立临过期食品专区还得安排专人负责,“这也是之前北京的超市被诟病临过期食品专区形同虚设的原因。”

  有业内人士认为,要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在临过期食品的销售规范方面还需出台更详细或者更严格的可操作性的执行细则。

  孙晶

【 作者:何敏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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