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3·15”日益临近,此前备受诟病的银行收费问题终于有了一个“合理的解释”。昨日傍晚,由银监会、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终于进入了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这也意味着盼望已久的新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即将出炉。
据悉,银监会已向各家银行下发了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将在今年3-4月对商业银行的违规收费进行整治。银监会同时要求,各家银行在3月底前出具自查报告,银监会随后还将对银行进行检查。
要涨价,先公示
《意见稿》中针对当前银行收费中的若干顽疾进行了精准打击,其中“无故乱收费”问题首当其冲。“早就要这么规定了,不能想涨价就涨价,连个招呼都不打。”对此,市民张先生就感到颇为“解气”,他此前就曾经遇到过某商业银行直接一个短信通知,就开始收费的情况。
而在《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了“要涨价,先公示”的原则,明确了“商业银行提高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应至少于执行前3个月在相关营业场所和商业银行网站进行公示。”而在通知方式上,也强调,“必要时应采用书面、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合同约定的其他形式等多种方式通知相关金融消费者。”
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如果要设立新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收费项目,“应至少于执行前1个月在相关营业场所和商业银行网站向社会公示。”以往那种“无中生有”的收费方式毫无疑问将涉嫌违规。
除此之外,银行也必须采取大量工作,帮助消费者了解收费情况。根据《办法》的规定银行要在其网点、网站等采用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价格水平和适用对象,以保护金融消费者相关权益。银行需要在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服务之前,向金融消费者告知服务项目、价格以及优惠措施。如果消费者表示不接受服务价格,银行也不得强制消费。
“这样一来,银行的相关服务系统都需要进一步优化了。”一位银行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们都在讨论是否要在ATM机旁摆放小册子,说明各种操作的费率情况,以帮助广大用户进行选择。”
内控监管双保险防乱收费
而相比于摆给消费者的“明账”,银行更要提供一份更加系统的“底账”说明服务价格的制定情况等。与《暂行办法》相比,《意见稿》除了要求银行要明码标价之外,还要求银行建立健全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形成清晰的服务价格制定、调整和信息披露流程,严格执行内部授权管理。
“银行内部管理做好了,其实很多事情都很好推行,这个定调很关键,而这一副‘底牌’也是监管机构进行检查和社会公众检查的利器。”业内人士认为这项工作虽然繁琐,却至关重要,《意见稿》中甚至要求商业银行制定一个部门负责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并开展服务价格的相关宣传、解释以及投诉处理等工作。
按照规定,银行提高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应至少于执行前30天向负责本机构法人监管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级中国人民银行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报告。设立新的服务收费项目,也应至少于执行前15天报告。从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自律监管+机构监管的“双保险”,牢牢卡住了银行乱收费项目的制定流程。
国有大行首当其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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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大行由于中间业务占比大,且某些收费比例远超中小银行,在此次整治重拳下,国有大行将首当其冲。
针对围绕贷款滋生的各类违规收取服务费问题,银监会的通知提出“七不准”要求——“不准以贷转存,不准以贷收费,不准存贷挂钩,不准浮利分费,不准一浮到顶,不准借贷搭售,不准转嫁成本”,直指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水分问题。
据数据显示,近年来,银行的中间业务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去年前三季度,16家上市银行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达3204亿元,同比增长44.5%,增速明显超过利息净收入,占银行整体营业收入比重逐步提高,日益成为银行利润重要“增长极”。
目前银行业的服务项目共计1076项,其中收费项目850项,占比79%。在银行业服务项目中,个人业务服务项目共276项,其中个人有偿服务项目共196项。自去年7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被要求取消了34项收费。但此后银行收费项目仍呈增长态势。(记者/钟啸 黄倩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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