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自家的钱,想从银行拿出来,却遇到了很大的难度。最近几个月,家住杭州刀茅巷的任先生为了1万元,被折腾得够呛。
老人去世
留下三张定期存单
这件事情要从两年多前说起。
2009年11月,任先生的父亲在河南老家去世了。尽管老父亲已到耄耋之年,但一家人还是悲痛万分。“处理完丧事,我回了杭州,一年下来整个人都还是浑浑噩噩的。”任先生说失父之悲对自己影响很大,更不用说对母亲的打击了。
一直到2010年秋天,任先生的母亲才开始逐渐收拾老伴的遗物,发现了3张存单。“户名都是父亲的,金额分别是3000元、3000元和4000元,存款日期是2009年6月,1年定期,存单未设密码,凭证支取。”
以前谁都不知道任老先生有这些存款。翻出存单后,母亲就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去了存钱的农业银行杭州江城路支行,想取出这些钱。可是,“银行工作人员对我妈妈说,1年定期已经过了,钱已经自动转存,要等到下个年度到期日才能取。”
那就等吧。等到存单再次到期,已是2011年6月,任先生陪着80多岁的母亲又来到了银行,这一次他们带了父亲的户口本、身份证、死亡证明和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还有任先生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可是,银行说还是不能取,因为‘凭证支取的存单’必须本人到场,否则不能取现。”
没有设立密码的存单,必须本人来取,而存款本人已经去世了,这钱难道就取不出来了?任先生觉得很郁闷。
银行说
想取钱须全体继承人认可
几经解释,银行工作人员给出了一个方案:既然任老先生已经去世,那么1万元存款只能算成是遗产,支取遗产必须征得所有继承人的认可——也就是说,任先生必须联合任老先生的所有继承人做一个公证。
记者联系了农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说,如果存单是凭密码支取的,那提取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可偏偏任老先生的存单是凭证支取,这样就必须本人到场。“如果本人已经不在了,就必须由继承人去做公证,银行的确有这样的规定。”该负责人认为柜台工作人员的解释、处理是得当的。
“可这个公证对我们来说实在太难了。”任先生说,父亲结过两次婚,一次在河南、一次在杭州,两地均有子孙,有资格继承父亲遗产的人可能不下20个,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有5个之多,他对银行的做法表示不理解。“公证是要费用的,这笔钱谁出?这5个人现在分散在天南地北,仅仅是来杭州的交通费就不是个小数目。比如,让河南的子女来杭州一趟,路费不说,来回至少得3天时间,还得事先约好公证机构。”
所以,任先生认为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任务。
律师支招
外地的继承人出具委托书即可
任先生的烦恼真的无法解决吗?记者咨询了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的梅宁律师。
梅律师说,钱还是任家的,仅仅是暂时存储,银行还得照样支付利息。但根据任家的特殊情况,存单从数字变成现钱还是有些麻烦。
梅律师分析,银行要求所有继承人公证无法无据,实际上,只要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意支取钱款即可。“从法律角度看,任先生的母亲确实无法代表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不能领取这些钱的。”梅律师说,如果银行兑付了存单给任的母亲,有可能会遭到其他第一继承人的起诉。
如此说来,这钱真的取不出了?梅律师给出了一种可行途径。
他说,这1万元的含义可能有2种:第一是遗产,第二是任先生和妻子的共有财产——如果是遗产,原则上由继承人平分;如果是共有财产,妻子则可支取50%的钱款。“银行需要的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同意书,而无权进行遗产分配。所以河南的继承人并不一定需要到杭州公证,当地公安开出的户籍证明、个人申明、委托书等均有法律效力。”
梅律师还说,最简明管用的办法,其实还是逝者本人生前的分配愿望——从这个角度来说,不管自己名下财产有多少,留一张遗嘱真的很重要。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