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召开2012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没听说过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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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洛阳市召开2012年卫生工作会议,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卫生系统相关领导出席,对2012年全年卫生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其中包括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全覆盖、鼓励引导医疗机构施行住院病人先看病后付费的收费办法改革等,从实处抓起,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并将2012年定为“医疗机构规范执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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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人将试行“先上车后补票”
“住院病人可以先看病后交钱,有这好事?没听说过。”昨日下午,洛阳市民李先生说,自己虽然没有住过院,但听说过不少关于病人交不起住院费导致延误治疗的新闻,在个人观念里,住院收费是要先交押金后治疗的。李先生说,一方面觉得医院“见死不救”很过分,另一方面觉得医院也有苦衷,如果病人都拖欠医疗费,医院早就维持不下去了。“如果可以先看病后交钱,许多悲剧可以避免,但是,这样一来,医院不怕‘亏本’吗?”
实际上,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已经诞生了,而且事实证明这只“螃蟹”很“美味”。据《人民日报》2012年1月16日报道,2010年年底,山东省济宁兖州市中医院在全国首创“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医院不再要求有医疗保险、参加新农合的患者及危重病人等交医疗押金,只需出院时交自付部分费用即可。对于确实困难、一时难以交医疗费用的居民,可与医院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之后,该政策在济宁市202家医疗机构迅速铺开,一年多来,全市15万余名群众受益,累计垫付资金超过4亿元,却未出现一例恶意逃费,而且,在尝试该诊疗服务模式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活力倍增。
“2011年,洛阳市已经有新安、嵩县两所县级人民医院实行该项诊疗模式。”洛阳市卫生局局长张水利介绍,2012年,洛阳市将鼓励引导各级医疗机构施行住院病人先看病后付费的收费办法改革,一季度做好考察学习、调研总结工作;二季度在10个县(市、区)的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开始试行;三季度将在城市区二级以上医院开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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