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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在可持续发展中保护“地球之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01 17:00:06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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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片:这是海南省乐东县莺歌海地区村庄旁边的自然季节性湿地(摄于2012年1月7日)。新华社记者 姜恩宇 摄

    新华网北京2月1日电(记者张家伟)在2月2日第16个世界湿地日来临之际,湿地保护再次受到国际社会重视。全球工业化进程中,被誉为“地球之肾”的湿地承受了太多的人为破坏。不断加重的环境问题促使各国重新认识这一生态的重要性,并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探寻解决方案。

    湿地是一个广泛的概念,不同国家的定义有所差别。1971年多国签署的《拉姆萨尔公约》给出了较全面的定义,即“湿地系指不问其为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及咸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

    数据显示,自20世纪初以来,在北美、欧洲以及澳大利亚等多个发达和发展中地区,过度开发已使超过一半的湿地遭破坏。让人熟悉的场景在世界各地不断重复出现:大型商业区和工厂一个接一个出现在原本是沼泽或水域的地方。人们曾自豪地认为他们成功地“改造自然”,但湿地是与森林和海洋并列的全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它在保持水源、抵御洪水、控制污染、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作用难以替代,湿地消失和遭破坏的恶果很快显现。

    为此,世界各国已从多个层面着手开展湿地保护。美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并使用湿地概念的国家,如今至少有25个州已制定了湿地保护方面的法规。经历了“卡特里娜”飓风重创的路易斯安那州,甚至计划花费数百亿美元恢复密西西比河三角洲的大片湿地,以遏制日益严重的水土流失,并为邻近城市提供天然屏障,疏导暴风雨引起的洪水。

    在另一个发达国家加拿大,政府对湿地的保护范围非常广泛,其中包括候鸟栖息地、沿海湿地、鱼类栖息地以及工程实施中需要进行环境评估的泥塘、沼泽、泥潭和泥沼。日本在法律上对湿地的保护也相当严格,任何填埋或者拓干湿地的活动都必须得到当地政府的许可。

【 作者:周楚卿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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