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2月1日电(记者傅勇涛)“村里实行的‘三资’托管让大家心里有了一本明白账。”年逾六旬的海口市龙华区山高村的村民符建国脸上洋溢着微笑。
2009年以来,海口市龙华区在基层农村管理上探索推行“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托管模式,不仅避免了村务管理中最容易出现的管理缺陷,而且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发展。
在尝试“三资”托管代理初期,如何实现有效托管是基层部门面临的主要问题,龙华区山高村尝试从核算“村里的家底”做起,取得了明显效果。首先,由村委会、村民小组登记本村集体“三资”情况,并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其次,区、镇(街)组织人员对各村(组)登记申报的情况进行核实,防止遗漏和假报虚报。同时,设立台账,将已核实的“三资”数据录入“三资”管理软件,分类归档管理。
清产核资结束后,各村依照法律程序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村集体“三资”委托事宜,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名同意后,村委会主任和村民小组组长与镇代理服务中心主任签订《授权委托书》,将村集体“三资”以书面形式委托镇代理服务中心监管。
截至目前,海口市254个村(居)委会已有253个完成清产核资并已签订《授权委托书》,将集体“三资”委托镇政府代理,2430个村民小组签订《授权委托书》。
此前,由于基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资金开支随意性大,导致村级财务失去有效监管,集体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得不到有效监督,村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案件频频发生。
针对这些情况,海口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机制。2009年4月份开始,在龙华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试点。2011年海口在全市254个村(居)委会、2642个村民小组中全面推行。
山高村村委会主任周海秋说:过去每年的集体收入在90万元左右,托管后今年达到了210万元,每一位村民平均增加收入近3000元。“三资委托镇里代理之后,村里的收支有了监督,账目条理清楚,不怕村民查账。”
2011年底,山高村一块13.8亩的集体土地,被私人占用作为废品收购点,“三资”委托代理中被收回重新发包,年增加集体收入22万元。山高村村民们都从农村“三资”托管中得到了实惠。
海口市龙华区委书记宁虹雯说:海口市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管理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实现农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的同时,使民主管理落到实处,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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