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早上,三亚工商局等部门再次到三亚富林渔村海鲜店调查时,2名游客看到执法人员后,也称前几天在富林渔村海鲜店消费时感觉被骗了。经三亚市物价局调查,消费者所点海鲜价格均未超过物价局当日公布价格,暂未发现问题。
大约10时左右,一来自新疆的游客向现场工商执法人员反映,不久前他们一行几个人到富林渔村海鲜吃饭,只点了6个菜(三种海鲜,三种素菜),价格就达3000余元,他们认为可能遭遇欺客宰客。
工商执法人员对这对新疆游客说,只要说清楚什么时间段消费,都点了什么菜,是否签名确认等就可以调取店家的账单进行确认,看店家所收价格是否符合物价部门公布的价格。但新疆游客未向工商执法人员说明这些情况就离开了。
几分钟后,来自重庆的老人熊岳也反映,1月27日晚,他和儿子、孙子三人在富林渔村海鲜店吃海鲜,点了四五个菜,一共花费1500元。其中一盘螺就有1000多元,不知道是不是被宰了。
工商执法人员立即现场受理并展开调查。工商执法人员在点菜单上看到,1月27日熊岳老人一行共点了5个菜,其中瓜螺(3.7斤×298元/斤)1013元;象鼻蚌(1.3斤×288元/斤)374元;一盘不能辨别名称的螺(2.2斤×37元/斤)81元,一盘不能辨别名称的海鲜(3.1元×38元/斤)117元,再加上一盘土豆丝,最终商家收费1600元。至于账单上的海鲜的价格是否符合物价部门每天公布的价格,要等物价部门的工作的人员来现场调查后才确认。
经三亚市物价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比对,发现熊岳老人一家所消费的海鲜,除了2种字迹模糊不能辨认名称的海鲜外,其他2种海鲜价格均在27日公布的海鲜范围内。南国都市报记者利声富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