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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某市民骗取5套安置房 一审获刑19年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1-31 10:50:00   来源:中安在线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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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着邻居都得到房屋拆迁安置,滁州一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周某某眼红心急了。假借他人户口、向拆迁办使银子……为骗取更多拆迁安置,周某某绞尽脑汁施展伎俩,为了符合拆迁标准,他甚至不惜劝说亲友“离婚”。结果,周某某竹篮打水,5套骗来的安置房全被没收,并获刑19年。

  骗取五套安置房

  2008年,滁州市正如火如荼展开大滁城建设,城区不少民宅被规划拆除。周某某在滁州陡岗村有一处房,虽在拆迁范围内,却不符合安置条件。为了达到目的,周某某假借多名亲友名义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当年5月1日,周某某成功骗取拆迁补偿款14万余元和两套安置房。

  2009年,周某某故伎重施,又骗得补偿款16万余元和三套安置房。经滁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周某某实际骗得补偿金额折合人民币达1081811.5元。

  劝说亲友假离婚

  在法庭上,根据证人供述,周某某为了骗取更多拆迁安置房,不惜唆使亲友离婚。随后,他便用内侄、妻嫂的名字得到了两套安置房。

  在随后骗取拆迁安置房中,周某某使尽招数,不仅让妻哥等亲友办理假户口本和身份证,还以他们名义在滁州市拆迁事务所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行贿拆迁办人员

  尽管使尽浑身解数,但是周某某在骗得5套安置房以及数十万补偿款后,终被有关部门发现并立刻进行查处。2009年8月,有关部门查明情况后,没收被告5套安置房资格,收缴其拆迁安置协议,并向滁州市各单位予以通报。

  尽管被处分,周某某仍不死心。他找到时任滁州市房屋拆迁事务所办公室主任陆某(另案处理)帮忙复印拆迁安置协议,并希望得到“照顾”,他频频使银子,总共送给陆某67000元。2010年四五月份,周某某又为感谢滁州市房屋拆迁事务所工作人员王某(另案处理)帮忙顺利领取被没收的两套安置房,送其现金80000元。

  一审获刑十九年

  日前,明光市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某的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行贿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决定共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匡海燕、孙体玉、欧阳徐中)

【 作者:张慧鑫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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