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24-05-26 09:22:54 来源:清风郑州

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警示震慑作用,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基层延伸,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巩义市站街镇小黄冶村多名原村组干部合伙违规处置、挪用征地补偿款。2016年2月至2019年3月,小黄冶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原主任刘继锋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村委原委员刘水成、七组原组长白新宪等人,多次违规处置、挪用村组集体及村民征地补偿款共计425.83万余元归刘继锋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刘继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1月,刘继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同年5月,刘水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白新宪被责令辞去该村七组组长,时任该村包村领导薛志环因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群众损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水成、白新宪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副科级干部徐慧敏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016年1月至2023年5月,徐慧敏利用职务便利,在环境保护监管及执法中为多家企业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共计124.94万余元。徐慧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徐慧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牟县姚家镇念罗村三组原组长卢振平挪用村集体资金、索取他人财物问题。2016年8月至2019年2月,卢振平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集体土地租金共65.5万元;向村集体土地承租方索取财物13万元,非法所得用于营利活动或个人日常支出,2024年4月,卢振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荥阳市高村中心卫生院原会计李宏业贪污公款。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李宏业利用职务便利,以收到卫生院收入后不全额上交的方式,多次侵吞公款共计237.44万余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或偿还债务等。2024年5月,李宏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4起案件表明,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知收敛、顶风违纪,有的挪用集体资金,有的非法收受甚至索要财物,有的贪污公款。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树牢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守纪律和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做好的大事。市委高度重视,召开常委会对集中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从中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能力、落实政治责任,认真对待民生痛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下大气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合力打好集中整治攻坚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反腐惩恶为民,采取超常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狠抓不放,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推动基层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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