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航空港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一次办好
中原网讯(记者 李媛媛 实习记者 张益宁)想在郑州航空港区开家餐饮店?您只需跑一次、交一套材料,就能把“开张大事”轻松搞定。郑州航空港区以“一件事”改革破题,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消防救援3个部门事项,整合为“一次申请、一窗受理、高效办结”的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套餐,让您不走弯路、不费周折。
一、办理部门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联办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部门
二、联办事项
1.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2.食品经营许可
3.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三、服务对象
郑州航空港区范围内新开办餐饮服务的经营主体。
四、申请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须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符合《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的通知》(应急[2021]34号)中明确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应符合《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导则(试行)》(豫建行规[2024]3号)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五、申请途径
1.线上申请
申请人以法人身份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点击首页“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模块进行申请。
温馨提示:申请材料可在“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模块中下载获取。

2.线下申请
申请人可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六、办理流程图

七、申请材料
(一)通用材料
1.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申请表(原件)。
(二)食品经营许可
1.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原件)。
2.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原件)。
3.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材料(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需提交)(原件)。
4.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原件)。
(三)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1.申请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提交《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提交《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原件)。
2.消防安全制度(必须);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必须);
4.场所平面布置图(必须);
5.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必须)。
八、办理结果及领取方式
1.食品经营许可证:窗口领取或免费邮寄。
2.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窗口领取或免费邮寄。
九、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内
十、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一、办理地址、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0371-60890123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有诉即办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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