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国庆,郑州再发3000万百货消费券!

2022-09-29 11:31:33 来源:中原网

​为活跃节日消费市场,让市民度过一个欢庆、喜乐的国庆假期,9月30日上午10时,我市将再发放3000万元百货消费券,快来看看领券攻略吧!

一、发放使用时间

发放时间:2022年9月30日10:00

使用时间:2022年9月30日10:00—10月23日24:00

二、发放金额和平台

本期百货消费券共计发放3000万元。其中,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2000万元,通过云闪付平台发放1000万元。

三、发放种类和使用规则

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的为50元消费券包1个,内含10元券1张,20元券2张。其中,10元券在消费满40元时使用,20元券在消费满80元时使用。每人每天限使用1张。

通过云闪付平台发放的为50元、100元、200元三种不同券值的单张消费券,消费者可任意领取1张。其中,50元券在消费满200元时使用,100元券在消费满400元时使用,200元券在消费满800元时使用。

四、消费券形式及申领渠道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郑人员(包括外地来郑人员)通过“支付宝”APP、“云闪付”APP、“郑好办”APP活动页面均可参与领取,每位消费者可在不同平台各领取一次,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五、使用核销办法

通过支付宝平台领取的百货消费券,可在郑州市域内的百货零售线下实体商家使用(不含餐饮),商家须支持“支付宝”付款方式。(支付宝联系电话:95188-1)。

通过云闪付平台领取的百货消费券,可在我市符合条件并报名参加活动的大型商场和超市使用(商家名单详见云闪付APP活动页面),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使用。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云闪付联系电话:95516)。

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过期未使用的,自动收回。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优惠券叠加使用。

六、注意事项

活动严禁以虚假交易等方式套取消费券补贴,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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