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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关于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意见

2014-01-06 08:38:57 来源: 大河网-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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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5日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部署,推动新型城镇化科学有序、积极稳妥发展,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意义

  1.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资源高度集约化配置的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内容。站在新的起点上,走中国特色、科学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2.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的必然选择。河南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发展中大省,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处于爬坡过坎、攻坚转型的关键时期,城镇化水平低、质量不高仍然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诸多矛盾的症结所在。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带动作用,有利于推动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国家战略规划深入实施,加快先进制造业大省、高成长服务业大省、现代农业大省建设,让人民群众更好更公平地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打造富强河南;有利于促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念转变,传承中原历史文化,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打造文明河南;有利于解决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钟摆式流动带来的社会矛盾和风险,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平安河南;有利于促进产业和人口在空间布局上合理集中,推动节约集约发展和生态保护,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打造美丽河南。我们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就必须走新型城镇化道路,较好完成这个历史任务。

  3.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是遵循规律、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省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现代城镇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中原城市群总体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力稳步提高,郑州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地区性中心城市和县城人口产业集聚能力明显提升,城乡面貌发生很大变化。预计2013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4.3%,较2007年提高10个百分点,是我省历史上城镇化发展最快的时期。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产业就业支撑能力不足,不能满足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亟待转移的需要,出省务工农村劳动力超过1100万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不高,大量进城农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处于半市民化、两栖状态;促进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农村配套改革滞后,农民转市民后财产权益的保护和实现机制尚不完善;城市发育水平低,城市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较弱,县级城市集聚产业和人口的潜力没有充分发挥;一些地方城镇建设规模扩张过快,占地过多,用地粗放,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不断加大;城市社会治理体制和水平滞后于人口流动、社会结构变化、利益诉求多样化的趋势,个别地方出现了“城市病”的一些现象,社会稳定面临许多挑战。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领导干部对城镇化工作方向、重点把握不准,一些地方在新型农村社区探索实践中偏离分类指导、科学规划、群众自愿、就业为本、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出现新村搬不进、旧村拆迁复垦难、财政债务负担重、运转难持续等问题。这些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加以纠正和解决。

  总体上看,我省城镇化发展既面对诸多难题,更面临巨大机遇,加快推进的条件趋向成熟。必须增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新型城镇化正确方向,牢牢把握积极稳妥基本要求,始终坚持科学推进,既清醒认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遵循规律,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更充分认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性、必然性、紧迫性,抢抓机遇,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把市场主导的无形之手用够、政府引导的有形之手用好,不走错路,少走弯路,充分发挥城镇化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和造福人民群众的乘数效应,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

[作者:  编辑:郑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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