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有关负责人日前称,为避免在2014年春运出现大量退票,对因旅客原因办理车票改签,且改签后车票的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的,退票时一律按票价的20%收取退票费。
频繁调整不严肃
今年9月,铁路部门调整了火车票退票办法,实行梯次退票方案,根据退票时间的不同,分别收取票价5%至20%的退票费。这种梯次退票方案较之此前单一收取5%退票费做法,虽增加了一些人的负担,但有利于运力资源合理调节,故未引起多少争议。
眼下,铁路总公司单方面宣布调整退票费,虽有其特殊考虑,却有悖契约精神,显得不够严肃。毕竟,梯次退票方案才施行3个多月,实施之初也并未交代春运期间会视情况调整。笔者认为,即使铁路方面认定“见票就买”现象浪费运力,但对其惩处也不应由其他合情退票者分担。毕竟每个乘客都可能遇到不同的原因退票。这样的不合理惩处,虽然可以降低营运者管理成本,却提高了乘客出行成本。
公共利益当维护
我国铁道运输具有典型公益性,买票退票不只是简单的市场行为,还应受公共利益约束。在车票紧张的情况下,买了票却不用,会挤占他人享受这一公共服务的权利。收取退票费,既是对浪费资源行为的处罚,也是对其他乘客权益的补偿。这也是春运期间收取20%的退票费的逻辑。
此举与新加坡收取拥堵费颇为类似。新加坡政府根据区域污染指数和拥堵指数收取拥堵费,并在收费标准和时段上动态调整。此次铁道部门微调退票费,也是借此引导旅客增强购票计划性,使宝贵的运力资源得到最大限度利用。此类做法既避免了“一刀切”,又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覆盖面,值得肯定。
非打击“黄牛”正途
每逢春运,我国的铁路运输就会出现“一票难求”现象。因此,在这种时候调整退票费标准,并非像有些人猜测的那样,属于“趁火打劫”,而是为了尽可能地利用运输资源,让需要票的旅客能够乘车回家。
不过,若认为此举能够打击黄牛,就有点想当然了。因为春运期间黄牛主要担心的是搞不到票,而不是担心卖不出去。何况退票也存在边际效应,一旦退票标准和时间限制超越购票者的心理承受范围,不少人有可能直接弃票,导致部分运力彻底浪费。
笔者以为,为那些想上车却买不到票的人考虑,与其收取高额退票费,不如通过多种技术手段,在后台甄别出不合理的多占票行为,让更多的车票能够及时周转。这些手段包括严格落实购票实名制、提高出票透明度、严防内部拿票等行为。这样才是打击黄牛倒票的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