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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积金贷款审批缩短为10日

2013-10-18 10:37:00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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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并已于10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的一大亮点便是将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根据《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相关条款,“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做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这意味着惠州贷款审批时限由过去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去年9月,惠州市政府曾发布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其中对住房公积金担保方式、用途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但两者相比,《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更倾向于原则性规定,其内容不仅限于贷款,还包括提取等内容。

  而新发布的《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则是一个专门针对公积金贷款的法规性文件,侧重于操作性。《办法》主要是明确了贷款对象和借款人条件、贷款程序、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去年9月发布后,备受瞩目的一点就是担保方式的多样化。因为惠州市外来务工人员比较多,旧规定中申请公积金贷款规定要找本地人做担保,但实际操作性并不强。对此,公积金管理中心选择惠州市和顺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履约担保服务,与公积金中心进行签约,由中心进行监管,在全市试行担保公司履约担保制度。

  此次新公布的《办法》延续了此点,关于担保方式有相似表述,“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抵押、保险、阶段性保证、全程保证,以及上述担保方式的组合。具体的贷款担保方式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借款人情况确定。公积金中心认可几种贷款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可以自行选择后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聂金钊

[作者:于恋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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