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王治)叫停“洋地名”、禁止“一路多名”……备受关注《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今日起正式实施。昨日,针对一些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省民政厅进行了详细解读。
“原来1989年制定《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已不适应我省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需要,一些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现了政策空白点,亟待从政府规章层面加以规范。”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关键词:一地多名
现状:一路多名,外来游客犯晕
一条南北大道,在金水路以北称为花园路,以南则是紫荆山路;一条东西大路,却有着东大街、西大街、郑汴路、商都路等多个路名;经过新通桥的分割,南北各称二七路、文化路;还有农业路-冉屯路(桐柏路分开)、江山路-南阳路-铭功路-福寿街(北环路、大石桥、东方红分开)……在我市,细数这些一路多名的情况,发现还真有不少。这些一路多名情况的出现,往往给市民,特别是外地游客带来许多不便。
解读:是否要统一,需征求公众意见
省民政厅:目前,“一地多名”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条道路分段有多个路名。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原来城市规模小、道路较短或道路没有贯通,之后随着城市框架逐渐拉大道路不断延伸,原来的路名使用多年并为当地居民所接受,且涉及居民、商户、单位较多、更名成本较高,新延伸路段又起了新的路名,如郑州市的东大街、西大街、郑汴路至商都路是很典型的例子。另一种是同一段道路有多个路名。这种情况主要缘于道路规划和施工在前,道路规划名已对外公布并使用,而政府批准正式标准地名在后,造成一条道路出现两个名称。
《办法》修订后,对于历史形成的第一种“一地多名”情况是否需要更名,需充分征求其地名所涉及的居民、商户、单位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是否同意,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会;对于道路规划或施工时所用道路名称与政府正式批准的标准地名不一致的,应使用政府正式批准的标准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