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醉酒男坐“黑车”呕吐 司机索洗车费不成动手伤人

2013-09-09 15:54:00 来源: 重庆晨报 
字号  

  醉酒后坐“黑车”回家,半道上车内一阵狂吐,到达目的地“黑车”司机但某索要100元洗车费不成,竟将乘客打伤……20日,记者从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了解到,但某因涉嫌非法营运,将面临3万至10万元处罚。

  18日凌晨0点过,卓先生与朋友在江北某酒吧饮酒后准备打车回家。两人走到观音桥步行街边,看见一辆渝B1W2**的小轿车停靠在马路边,一名男子站在车旁低声揽客。

  为图方便,卓先生和朋友与男子讲好40元车费后,便上车前往九龙坡。将朋友送到大公馆后,司机发现车内有呕吐物,便要求卓先生到达目的地后,除了案40元车费外,另外再给100元洗车费。

  “洗个车最多三四十块钱,你以为我不晓得行情迈?你这分明就是敲竹杠嘛?”面对100元的洗车费,卓先生觉得太离谱,与司机你一句我一句的吵了一起来,趁着卓先生仍有酒劲,“黑车”司机动手将卓先生打伤后,驾车离去。

  随后,卓先生拔打了110报警,警方根据卓先生提供的车牌号找到司机但某,并对两人打架斗殴进行了批评教育。因但某涉嫌非法营运,警方将案件对九龙坡交通执法大队进行了通报。

  接到通报的交通执法人员赶到现场,面对执法人员询问,但某承认自己从事非法营运的事实,他也将面临3万至10万元的罚款。

  “市民打车时,如车内呕吐或因其它原因弄脏车,需支付洗车费。洗车费不能漫天要价,根据目前主城标准,弄脏出租车乘客需支付的洗车费不会超过50元。”交通执法人员提醒市民。

  “黑车”驾驶员没有客运从业资质,乘客上车后再遭驾驶员巧立名目漫天要价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了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记者 李晟)

[作者:吴涛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