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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营改增”运行一个月 为纳税人省钱又省时

2013-09-02 23:32: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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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兰州9月2日电 (刘玉桃)2日,在甘肃兰州市城关区国税局营业大厅,前来办税的人络绎不绝。纳税人刘丽平称,实行营改增以来,自己所在公司征税率从6.65%降到3%,每个月单位增加1万元左右的利润,“企业的负担减轻了。”

  刘丽平介绍,“营改增”后网上办税手续简便,更加快捷省时。“现在办税直接在网上申报,不用大老远跑来办税服务大厅。”

  8月1日,甘肃国税开出了首张“营改增”发票。“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原来由地税部门征收的营业税改为由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此次“营改增”主要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9月2日,正好是甘肃国税“营改增”实施满月。记者在城关区国税办税厅看到,专门开通了“营改增”绿色通道,为刚刚从地税部门转到国税部门的纳税人服务。该办税厅主任张辉称,“营改增”后纳税人增加了近三分之一,国税部门增加了办税窗口,还通过纳税人登记证证号尾数分流,没有出现办税拥挤现象。

  兰州客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会计苏娟说,刚开始我们收到短信,介绍营改增工作的流程,随后税务员便上门服务,为我们讲解培训有关营改增的基础知识,使大家有个新的认识。

  “国税局专业且有针对性的培训,给我们很大的帮助,因为营改增是新的东西,比如账务处理和报税的环节跟以前都有很多不一样。”苏娟说,通过培训,了解申报表如何填写、网络如何申报等相关的一些问题,培训过程也是接受的过程。

  她说,国税还开通QQ在线服务,通知最新的相关的政策法规,我们可以第一时间知道,有不懂的问题也可以随时请教,税务机关人员在线解答,快速又方便。

  “营改增”后,小规模企业的税率将由原缴纳营业税的3%和5%统一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由于增值税以不含税销售额计税,因此改革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均会下降,最高降幅在40%左右。

  此次“营改增”税种将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除外)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截至8月20日,甘肃共接收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0684户,其中交通运输业1729户,占比为16.18%,部分现代服务业8955户,占比为83.82%。

  截至8月20日,甘肃各级国税机关为试点纳税人代开“营改增”相关发票10149份,开票金额28995.02万元,入库税款869.85万元。

  目前,甘肃省国税部门正在与有关部门积极研究解决营改增有关政策使用问题,以及试点工作运行以来出现的征管具体问题,并着手开展相关效应分析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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