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救济之路
可喜的是,对失独父母不论是养老,还是精神抚慰,扶助正从国家层面不断展开。2012年9月20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统筹研究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可拿“三无”老人做参照。当前“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均由政府供养。
2012年,中国计生协启动15个项目试点,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在经济补助、生活帮扶、心理疏导、养老关怀等方面出台了系列措施。2013年将把项目试点扩大到全国49个地市。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各级政府应该大力完善、推进失独父母扶助制度,从根本上解除失独父母的各种现实困境。
“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王俊秀认为,“无论是建立救助基金,还是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失独父母进养老院提供畅通绿色通道,等等,国家均已完全具备了较好的物质经济基础。”
“政府应用社会抚养费,建立失独保险和计划生育失独基金,来优先用于失独父母。”在王俊秀看来,这不仅能帮助那些陷入养老困境的失独父母,而且也能使社会扶养费体现出“取之于超生,用之于失独”的本质属性。
“对失独父母的扶助政策,应该是全方位的、系统的。”王俊秀建议,可对失独父母进行分类指导,对于经济困难的,让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经济能力较强的,可重点在精神慰藉上予以帮助,比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对他们开展心理辅导、家庭护理、陪伴、临终关怀等多元服务。
多位受访专家建议,政府通过有偿购买的方式,聘请专业的心理医学专家组建专门的失独父母心灵疏导队伍,定期与他们进行面对面的心灵交流,以“一对一”帮助排解心理压力和痛苦。
但从以往情况来看,相比职业化的心理辅导,有共同经历的失独父母之间的相互安慰和相互关心,可能更容易被接受,政府可在这方面加以积极引导。目前,有些地方失独父母就自己组建互助群体,比如北京“新希望家园”、上海的“星星港”、武汉“温馨港湾”等均是失独父母的民间组织。
“对于失独父母来说,养老、医疗等物质保障很重要,但精神抚慰更不容忽视。因此,针对失独父母,有必要在财政支撑下,建立起心理治疗机构、社区、政府等多方共同参与的精神救济机制,并将其落到实处。”孟庆春说。( 记者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