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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没收烈性犬暂扣无证犬

2013-08-30 01:24:16 来源: 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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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对于市民烦心、政府头疼的无证犬只、烈性犬只,我市将如何管理?昨日,市城管局召开市区规范养犬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近期,将按照四个规范管理城市养犬,规劝养犬人文明养犬,同时,从12月1日起,将开展联合执法,没收烈性犬、暂扣无证犬。

    规范一月新增办证237只

    为化解养犬需求和市民正常生活之间的矛盾,我市从7月26日起启动了规范市区养犬管理工作,尽管前期普查效果并不理想,但通过进社区楼院张贴禁养犬只图例宣传、对养犬人进行规劝,还是起到了一定作用。从7月26日到8月26日一个月期间,全市新增办证犬只237只,是上半年114只的两倍多。

    市民养犬应遵守四个规范

    本次规范市区养犬管理工作,重点是实现四个“规范”:

    一是规范管理程序。养犬人应携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需办证的犬只到公布的办证点申请办证。办证点实行养犬申请、注册登记、缴纳管理服务费、注射免疫疫苗、置入电子标签、办理《犬只免疫准养证》的一条龙服务。

    二是规范遛犬行为。养犬人遛犬时应携带养犬证和犬只标识,犬只系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乘坐电梯时应当采取怀抱或者为犬只戴嘴套等措施;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建议养犬人在早7:30以前、晚7:00以后出户遛犬。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及多养犬在2013年11月30日(自觉规范阶段)前因故未能按规定处理到位且需出户遛犬的,必须在早6:30前和晚10:30后的时段内进行。

    三是规范禁养犬的种类。禁养34种烈性犬和一户多养犬。

    四是规范执法行为。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对确认为禁养犬的进行没收。对无证犬等,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下发《暂扣通知单》,对犬只进行暂扣,并送至位于惠济区思念果岭附近的市犬只收容站。犬只主人应在7天之内认领,认领犬只时,先到辖区办证点开具缴费通知单,到银行缴纳登记注册(年检)费用后,持有效身份证件、缴费凭证和《暂扣通知单》到市犬只收容站领取犬只,然后到办证点办理登记注册(年检)。犬只主人7天之内不去认领的,被收容犬只将由收容站处理。

    主动办证(年检)可获一半补贴

    我市目前已有12个犬只办证点,为了方便养犬人为犬只办证和年检,今年,将再增加19个。同时,还将组织流动办证人员,深入社区、楼院为养犬户办证和提供年检服务。

    为了提高养犬人办证的积极性,今年起,我市将对犬只办证实施政府补贴。凡在规范阶段(11月30日前)主动注册办证(年检)的养犬户,给予办证(年检)费用一半的补贴。

    12月起联合执法查处无证犬

    根据市区规范养犬管理工作阶段划分,在11月30日前,对不规范养犬的市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主要以规劝、教育为主,不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加大对无主流浪犬的收容力度和市民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11月30日后,市、区两级城管、公安、畜牧、园林、住房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将通过入社区(生活区)、街道、广场、游园等场所检查,组织市、区联合执法行动,对存在的违规养犬问题依法进行查处。没收烈性犬,暂扣多养犬、无证犬,收容流浪犬,取缔交易场、饲养场、斗狗场,纠正不文明遛犬行为,查处投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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