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成了难解的结 羊城晚报记者 何奔 摄
患者及家属声泪俱下、言辞激烈;医院言之凿凿、坚称无错——这已成为医疗纠纷的常态。羊城晚报记者从海珠区法院近年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情况看,发现三大令人担忧的现象:一是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2013年1月至7月收案30件,同比增加50%;二是案件主要涉及三甲医院,约占九成;三是冲突日益激烈。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2年该院此类案件调解撤诉率不足两成。
为何医院和患者会彼此敌视?与其说是案情复杂所致,不如说是情绪复杂造成。海珠区法院的法官分析了产生医患纠纷的几个原因:
患者高付出、高期望与实际医疗效果给患者带来的心理落差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身体健康更为珍视,加之医疗费用高昂,患者对医方的期待越来越高,一旦治疗效果达不到患者期待,患者及其家属往往把怒气发泄在医院和医生身上。
例如医方与患者沟通不畅,有些患者不愿意接受医方的医疗方案而发生损害——
老王患有扩张型心肌病,经老王同意医方为其植入人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出院后因再发胸闷、气促等不适,先后五次到同一医院住院治疗。院方经检查,明确了囊袋感染的诊断,多次告知老王起搏器囊袋感染可能出现的严重并发症等情况,并建议老王行起搏器囊袋切开引流+起搏器深埋手术治疗,但老王拒绝手术治疗,直至第七次住院才同意施行起搏器扩置取出+起搏器囊袋清创、引流术,经抗心衰、抗感染等治疗后病情平稳而出院。
医生超负荷及医疗技术的限制给医方带来的苦涩无奈
由于医疗资源严重不足,大多数医生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远超负荷。医生已穷尽医疗手段,仍无法得到家属认可,个别医院的医生甚至受到患者暴力威胁和伤害,医方必定心生委屈。
一个曾出庭的肿瘤科医生,因医闹而愤恨地说:“我的两个双胞胎女儿,如果她们长大了,敢做医生我非打死她们!”
审理周期长,加重医患双方庭审的焦虑心情
由于医疗纠纷涉及医学专业性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难以达成调解协议。医疗纠纷的审理通常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鉴于医学问题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鉴定程序繁琐,鉴定时间短则六个月,长则一年甚至几年,审理周期较长。
从医疗纠纷的审理情况看,只有个别医患纠纷构成医疗事故——
例如小陈因骑摩托车跌倒致右锁骨骨折到某医院就医,医生手术过程中麻醉剂使用不当,且疏于监测,出现较长时间缺氧,术后小陈出现缺血缺氧性脑病和持续植物状态,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该案中,法院尽快作出的公正裁判对病势沉重的小陈意义重大。
极端案例
患者打开裤链
要护士摸下体
记者了解到,本年度某案件中,甚至出现了患者拉开裤链,要护士抚摸其下体的极端恶劣事例。该案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原告(患者)的行为是与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和谐良好的社会氛围相违背的,尤其原告裤裆拉链打开坐在护士台上的行为,更是体现了原告个人道德感和羞耻感的缺失。”
海珠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杨斌说:“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应从加强医患沟通和理解开始!”由于导致很多医患纠纷的原因是医方与患者沟通不够、医方病历书写不规范等医疗不足等,这时需要法官耐心作出解释,消除双方的误会,才能使双方心服口服,有效化解矛盾。
法官声音
送给医生的话
“面对深陷痛苦的病患,医方应着力构建医疗信息披露机制,充分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面对不同患者以不同沟通方式详细介绍病情、治疗情况和治疗风险,及时让患者了解治疗情况,取得患者的理解和信任,让患者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自由作出选择。”
送给患者的话
医疗领域充满着很多未知和不确定的因素,由于个体差异大、新病种不断出现,即便医生再努力,一些治疗无效的不幸事例还是不可避免地发生。疾病的治疗过程和结果存在着成功与失败两种可能,这是医学的无奈。患者如果能够认识到这一点,就能回归理性,有合理的治疗期待。(记者 凌越 通讯员 彭峻峰 杨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