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管办:
连打3年申请,未见一字批复
据了解,我市900人的协管员队伍归属市交警支队统一管理,属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对象是“4050”下岗工人和就业困难人员。执行的是统一的最低城市工资标准,每月1240元。
既然他们的工资直接由财政划拨,那么政府文件上有明确规定的高温津贴为何还被拖欠?
对此,市交警支队协管办主任曹建勋也很无奈:“2008年国家就出台了发放高温津贴费的政策,规定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露天工作,每人每工作日补助10元,我们曾连续3年给相关部门打报告,申请发放高温津贴,但都石沉大海。”
曹主任从资料柜中取出相关材料,这是一份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豫劳社劳资)2008年6号文》,以及留存的一份申请为协管员发高温津贴的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上的落款日期是“2008年7月6日”。
“这是第一份请示报告,随后2009年、2010年我们以协管办和交警支队的名义连续申请,但市财政局都没有批复,所以高温津贴这事一直没法落实。”
■释疑
避开高温时段工作,还发高温津贴吗?
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周下发紧急通知,规定凡当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中午12点到下午4点期间,停止一切道路清扫保洁作业。
避开了高温时段作业,是否就不用发高温津贴了?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解释,调整工作时段属于对环卫工的劳动保护,只要是工作当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都必须发放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