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市工商局登记窗口不再收取个体工商户申请人的计生证明。
新修订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于近日起施行,删除了“各有关部门在为已婚育龄人员办理营业执照、入户、暂住证、车辆驾驶执照及年审等有关证照和手续时,应当查验其计划生育证明”的内容。市工商局登记窗口不再收取个体工商户申请人的计生证明。这是市工商局继2011年明确不再收取公司、非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申请人的计划生育证明后,采取的又一利民服务措施。此举将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有利于提高个体工商户的创业热情;进一步统一登记材料规范,有利于提高窗口效能;进一步齐平市场准入门槛,有利于建立市场主体平等的良好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