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显示,我国农民工总量达26261万人。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比率却很低,截至2012年9月,全国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比重仅为17.8%。
随着农民工年龄的递增,第一代农民工“退休”后的养老问题将会日益凸显,而且随着“退休”农民工的激增,三十年来农民工福利不完善累积的问题,将在五年内集中爆发,值得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提高警惕,增加关注。
第一代农民工养老问题的产生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府和社会对该问题的重视不够。第一代农民工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他们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却得不到满足。农民工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在城市中的社会保障水平较低,不能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权利,他们在养老、医疗保障方面存在诸多阻碍,子女上学存在一定困难,经常受到歧视,被称为“打工仔”、“打工妹”、“盲流”,在城市社会中被排斥或被“边缘化”,因此容易产生心理隔阂。一些地方政府对此问题重视不够,容易引发社会矛盾激化,甚至会形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安全与稳定,这样的例子已经屡见不鲜。随着第一代农民工养老问题的凸显,如果该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会使更多的“超龄”农民工继续高负荷工作或者倒在异乡,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将更加严重和复杂。
第二,第一代农民工养老体系还没有形成。第一代农民工年轻时进城打工,挣的血汗钱主要用来养家盖房,到了退休的年龄他们如果不去打工,只能依靠子女赡养,而新生代农民工往往呈现出“三高一低”的特点,即受教育水平比其父辈高,就业期望值较高,消费水平较高,吃苦耐劳性低。他们大多是独生子女,仍然过着在外打工的生活,他们中的大多数不愿回乡务农,赡养老人的意愿和能力也不强;虽然在城镇养老设施十分短缺,农村的养老设施更是稀缺,而社会又无力承担那么多的第一代农民工的养老重负。
第三,第一代农民工养老保险有待完善。目前,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率过高,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单位缴费比例为12%,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并全部计入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国家早已出台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农民工完全可以自行参保,只要连续缴费满 15年,方可在退休后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大多数农民工从事的是技术含量较低的建筑行业和服务行业,他们很少有精力去考虑自己的养老问题,即使有参保意识,社保所强调的连续性、稳定性也会成为他们的大难题。对于农民工而言,从每月微薄的收入中再拿出一部分钱用于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在他们看来这无疑增加了他们的经济负担,等到他们年老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时候,领取的养老保险金也是相对微薄的,因此难以抵御数十年的物价上涨,没有起到真正的养老作用,因此养老保险缴存率不高,这就给第一代农民工今后的养老保障带来一系列问题。此外,第一代农民工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存在一些障碍,近年来国家尽管为农民工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建立了一些规则,但执行的效率不高。而且全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养老数据平台和网络,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很难依靠互联网和基础数据平台实现养老保险顺利接转。随着第一代农民工陆续到了“退休”的年龄,他们的养老问题将显得十分突出和尖锐。
为了尽快解决第一代农民工养老问题,将各种社会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我们呼吁政府和社会有关方面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
首先,政府和社会对此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因为数以千万计的第一代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政府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千方百计地为第一代农民工解决后顾之忧,并把该问题纳入解决重大民生问题的议事日程之中。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我们在解决第一代农民工养老问题上也要坚持以上的原则,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问题应给予充分重视,建立第一代农民工养老问题应对预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服务理念,创新各种体制机制,做到灵活应对、防患于未然。
其次,要尽快健全第一代农民工养老保障设施和服务。一要增加农村养老保障设施的投入力度,增加村级养老院、托老所、卫生院、老年人活动中心的数量,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真正地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二要大力发展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引入民间资本等形式来扩大农村养老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协调与社会服务的功能,此外还要充分借鉴国内外养老服务的经验,招募更多的志愿者从事农村养老服务,通过不间断地培训培养更多的从事农村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提升为第一代农民工提供养老服务的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再次,要不断完善第一代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一要加强宣传和引导,扩大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不断提升农民工的参保意识,鼓励第一代农民工积极投保。二要尽快建立第一代农民工公共养老保障基金制度,通过政府财政拨款一部分专用资金、享受养老服务的第一代农民工自己缴纳一部分资金等形式尽快形成第一代农民工公共养老保障基金,从而解决第一代农民工的养老保障资金短缺的问题。三要适度降低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率,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四要加快完善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制度和信息化平台建设,使第一代农民工在全国各地都可以实现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的正常转移和接续。此外,国家理应尽快推动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并轨工作,实现全国统筹。
最后,要鼓励第一代农民工更新理念,打破原有的养老模式。过去的传统观念是“多子多孙,养儿防老”,现如今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家庭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第一代农民工的子女一般只有一到两个,而且他们在社会中的生活压力、工作压力更大,因此第一代农民工必须更新理念,采用农村互助合作养老、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多种新型养老模式来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通过建立全国统筹的农民工养老保障体系,分层次、分类别地推进农民工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我们相信第一代农民工养老问题一定会逐步得到解决。(王健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天津市委党校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