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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饭馆吃饭遭藏獒咬掉上嘴唇 获赔偿4.8万

2013-06-06 15:42:53 来源: 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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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赔偿问题与饭馆协商无果后,郭元一纸诉状将饭馆老板告上法庭,要求他支付各项费用68251.75元。

  这边,老板也是一肚子的委屈。他说,自己曾经明确拒绝并劝阻郭元去后院看狗,但他不听劝,还是跨越安全防护措施接近藏獒,最终导致被咬。郭元之所以被咬伤嘴部,是因为他将头越过圈养狗的栅栏缝隙探到狗圈内去接近藏獒,并且还用嘴对藏獒进行挑逗。他咨询过律师了,法律有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失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饭馆老板认为郭元本身存在过错,自己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作为动物饲养人,对所养藏獒虽进行圈养,但由于狗圈上端未进行全封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故对原告被咬伤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原告小郭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藏獒是高大威猛、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其没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擅自到狗圈处近距离探视,主观上虽无过错,但是存在重大过失,是造成此次伤害的另外一个原因,因此其本人对被犬咬伤的损害事实亦应承担一定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饭馆老板赔偿郭元各项损失共计48698.27元。

[作者:  编辑:袁连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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