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伊洛河沿岸部分企事业单位超标排污案
近期,伊洛河出境断面水质出现超标现象,市环保局向偃师市政府致函要求进行调查整治。
针对3家企业(偃师市洁达纸业有限公司、偃师市凯利达明胶有限公司和河南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已立案查处。同时,偃师市环保局依法对以上三家企业实施停产治理。
针对偃师市污水处理厂溢流造成的超标排污问题,目前该厂已调整工艺,使收水量由设计的2万吨/天增加至2.2万吨/天。同时,加快升级改造进度,近期该厂拟投资350万元开工建设容量为4000吨的调节池一座。
针对山化乡中州渠湿地溢流造成的超标排污问题,偃师市公用事业局对中州渠进行清淤,同时加大提升泵的流量,总处理量由设计6000吨/天现在已达8200吨/天。
污水处理厂、山化乡中州渠湿地污水溢流,导致超标排污,偃师市公用事业局应付监管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
对公用事业局综合科、市污水处理厂给予通报批评。
对市污水处理厂厂长徐小三给予诫勉谈话。对市污水处理厂副厂长马宗斌停职检查,对负责中州渠人工湿地运营副厂长王东晓停职检查。责令偃师市污水处理厂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