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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公布八起环境违法案 孟津嵩县环保部门受处分

2013-06-06 14:32:24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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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泽焦化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环境违法案

    该公司60万吨/年煤气焦化工程项目选址位于汝阳县产业集聚区,2012年1月投入试生产。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进行试生产,且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2012年1月31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其擅自进行试生产,下达《限期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洛阳龙泽焦化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排污,限期办理环保手续;立即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2013年4月6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仍在违法试生产。

    目前,市环保局已对洛阳龙泽焦化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该单位虽缴纳了8万元罚款,但至今尚未补办试生产审批手续,长期违法生产。

    汝阳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在洛阳龙泽焦化有限公司煤气焦化工程项目环保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对其擅自生产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疏于监管,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督办不力。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同意,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

    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管委会主任助理张现武同志诫勉谈话。

    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经济发展局副局长何亚锋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作者:见习记者 曹杰  编辑:张丽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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