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区诸葛镇铝石窑石灰窑石英砂厂污染大气环境案
2013年4月1日,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伊滨区诸葛镇10余家铝石窑、石灰窑、石英砂厂,使用落后生产工艺,无组织排放烟尘和粉尘,污染大气环境。
市环保局于2013年4月3日函告伊滨区管委会,要求采取措施,对铝石窑、石灰窑依法淘汰、关闭。但4月9日发现非法石英砂加工厂还在继续违法生产。
伊滨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在治理辖区内污染企业工作中,未能尽到监管职责;伊滨区诸葛镇辖区存在多家石灰窑、铝石窑,反映出镇政府对环保工作重视不够。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同意,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
对伊滨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李育峰诫勉谈话。
给予伊滨区规划建设环保局负责环保工作的姬平安效能告诫。
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诸葛镇镇长王东伟诫勉谈话。
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主管副镇长郭瑞超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