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浙江金华去年交通伤人事故 70%涉及电动车

2013-06-06 10:44:00 来源: 钱江晚报 
字号  

  今年3月,金华开始对市区8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来自交警部门的统计,在金华市区的交通违法行为中,电动车排在第二,仅次于汽车。

  去年,金华全市共有101人死于电动车事故,其中78人是电动车驾驶员。为了马路更加安全,金华交警部门决定,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展电动车集中整治,加大电动车交通违法的处罚力度。

  70%伤人事故

  涉及电动车

  据金华交警介绍,目前,最常见的四种电动车违法行为为:闯红灯、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

  根据统计,自集中整治以来,仅两个多月时间,交警共查获电动车不走非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6713起,电动车和行人闯红灯2740起。

  今年1月至3月,金华共发生严重的涉电动车事故58起,死亡16人。而在去年,金华全市就有101人死于电动车事故,其中78人是电动车的驾驶员。

  金华近20%的交通事故涉及电动车;而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涉及电动车的,高达70%。

  可以说,电动车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马路杀手”。

  加大对电动车

  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电动车事故频发,然而,对电动车的管理却困难重重。

  “根本原因是电动车超标情况严重。”金华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的一位负责人说,“市面上的电动车性能太好,基本上等同于摩托车。”

  按照法律规定,超标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但实际上,电动车由于便宜、方便、快速,成为普通市民非常喜爱的出行工具。另外,不少电动车主守法意识不强,从而导致事故频发。

  为了更好保证马路安全,交警部门决定在今年下半年对电动车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展开专项整治。

  据我国交通法规定,非机动车驾驶员年龄必须在16周岁以上。如果要载人,只能载1名12岁以下的儿童。

  “目前对电动车的处罚主要集中在闯红灯和不走非机动车道上,对逆向行驶和不按规定载人,处罚得很少。专项整治中,我们会加强后两类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交警说。

  交警建议:

  主动登记,并交保险

  实际上,发生事故时,电动车主也是弱势群体。为了更好地保护电动车主的利益,交警部门建议,买电动车时,一定要问清楚电动车的具体参数,最好购买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不买超标车。

  另外,公安部门规定,购买电动车时要强制登记,“电动车登记了电机号,以后如果遗失,可以通过这个号码找回来。”

  交警还建议,购买电动车后要记得买保险,“2010年后,金华交警部门就在推广电动车保险。现在,电动车主只要购买65元的保险,最高能获得48000元赔偿。”

[作者:王硕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