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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称踩商户头城管系临时工 评:单位也要负责

2013-06-06 09:26:00 来源: 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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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延安城管暴力执法,双脚跳起爆踩男子头部的视频,在网络上被大量转发和评论。城管执法再一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昨天(5日)下午,延安市人民政府就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处理情况及整改措施。

  在这段被疯传的视频中,一群身穿城管制服的人,群殴一名青年,该青年被打倒在地之后,一名城管队员并未罢手,而是双脚跳起,重重地跺向该青年头部,致使其浑身血迹斑斑。这起事件,发生在陕西省延安市一家自行车行的门面前。昨天下午,延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事发经过。

  新闻发布会通报:据初步调查,2013年5月31日下午3时,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稽查一中队,对市区旅游景点周边流动商贩进行例行检查。下午5时,当执法车辆巡查至杨家岭附近时,发现“美利达车行”违章将数辆自行车摆放在人行道上维修和经营,决定暂扣该店违章摆放的车辆。在实施暂扣过程中,执法人员与该店店主刘国峰等当事人发生冲突。店主刘国峰在冲突中被踩踏致面部出血,1名女执法队员郑媛媛也在冲突中受伤。之后,110巡警到达现场制止冲突,并将相关人员带离调查。

  发布会上,延安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建强,也宣布了初步的处理结果。

  李建强:根据调查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城管局对现场参与的8名执法人员,2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党政纪处分;市公安局对2名涉嫌违法的工作人员给予刑事和行政拘留。

  此前一些目击者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闻到城管队员身上有酒味。但发布会上没有对此作出置评。而被殴打的刘先生,却有些劫后余生的侥幸。

  刘先生:现在这个不是不文明的事情了,对于我来说还好,可能是很幸运,存活在他们的脚下。

  不该挨打的商户被打了;该受惩处的施暴者,也为他那一脚付出了代价。但是,关于城管暴力执法的争论,却没有停止。在打人现场的视频刚刚被发到网络上的时候,就有网友调侃说:不会又是临时工干的吧?而官方的调查结果表明,网友的玩笑话,应验了。

  于是,很多人的疑问就此产生:为何每每出现城管粗暴执法,最终被罚的总是"临时工"?"临时工"再度成为主角,还有谁该为"临时工"暴力执法买单?

  是的,又是临时工。网友的预言,应验了。不过,面对公众的质疑,延安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段玉亭,却是满腹委屈。

  段玉亭:确实就是协管人员嘛,我总不能把协管人员说成是正式工作人员吧?

  段玉亭说,延安市城管的正式编制,只有139个,这无法满足城市管理的需要。招聘临时协管员,就成了权宜之计。

  段玉亭:我们的核定编制是139名,2000年之后随着城市管理面积的不断扩大,执法力量严重短缺,像核定编制的139,也包括提前离岗的工作人员、病退的人员,也包括机关工作的支队机关工作人员,也包括大队机关工作的人员,所以说一线开展工作的执法力量严重短缺。我们在请示了上级部门以后,聘用协管人员,协助开展执法工作。一共有50几名协管员。如果说政府能增加执法力量的话,我们也不用协管人员。

  段玉亭还表示,因为收入低、工作强度大,占编制的正式队员招不来,临时的协管员,也只是把这份工作当个过渡职位。对于这些说法,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表示,在城管队伍中,临时聘用人员,有其合理的成分。

  王锡锌:城市急剧的扩张还有城市的流动人口增多,如果城市真的需要管理的话,有的时候城管的队伍的确要扩容,但是编制不能扩容。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倒觉得所谓的聘任制或者临时的协管员,他的存在也是各个地方城市管理的一种要求。

  不过,王锡锌还表示,即便真是聘用制人员所为,也不能成为城管局免除自身责任的理由。

  王锡锌:这些执法的城管部门根本不能因为出现了问题,好像只要把它推到临时工头上就一推了之了,因为从法律上来说,你聘用的人员就是代表你这个部门进行执法,无论出现什么样的事情,其实单位都必须要负责,要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

  城市管理者高举的拳脚背后,是怎样的心态?城管、商贩为何这样"不共戴天"?怎么才能解开城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死疙瘩?事件过去了,但事件留给我们的思考还在。(记者白宇 肖源)

[作者:姚培硕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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